近日,中国香港环境保护署(EPD)宣布,《汞控制条例》中关于禁止供应和销售受管制含汞产品的规定将于今年12月1日生效,以减少人为排放的汞及其化合物对环境的影响。
《汞控制条例》的推行旨在香港全面落实《水俣公约》,规范汞及其混合物与化合物的进口、出口、储存和使用,同时也涉及含汞产品的进口、出口和生产。即将实施的禁令将促使相关行业转向安全的无汞替代产品。
汞是一种自然存在的重金属,但其高度的毒性使其对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构成了严重的威胁。环保署强调,从今年12月1日起,香港将全面禁止供应和销售以下含汞产品:
- 电池
- 开关和继电器
- 紧凑型荧光灯
- 直管型荧光灯
- 高压汞蒸气灯
- 用于电子显示的冷阴极荧光灯和外电极荧光灯
- 汞含量超过1 ppm的化妆品
- 杀虫剂和外用消毒剂
- 非电子测量设备(温度计、血压计、气压计等)
目前,在香港市场上,绝大多数受管制的含汞产品已经基本被淘汰,市场上已经存在充足的无汞替代品。此外,本地没有制造商在生产中使用汞或其化合物,因此预计这项法规对公众和行业的影响将是非常有限的。
环保署已通过发送信件给供应商、销售商及商会,传达了有关禁令的信息,以加强行业的理解和遵守规定。为了帮助处理尚余库存的受管制含汞产品,环保署将提供免费的收集与处理服务。相关商家可以在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1月17日期间,向环保署申请此项服务,以确保符合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