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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农药登记
根据欧洲统计局(Eurostat)5月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2年欧盟农药销售总量(按吨位计)较上一年减少了10%,下滑至约32.2万吨,创下自2011年以来的最低销量纪录。与2011年相比,2022年的农药销量减少了大约12%。这一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国际局势引发的市场动荡,造成的农药成本的上升。另外,农业气象条件和经济环境对农药的销量也存在一定的影响。
根据欧盟植物保护产品登记法规(EC)1107/2009第29条的规定,植物保护产品中含有的安全剂和增效剂需要经欧盟批准后,方可获得相应的授权。出于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的考虑,对于市场上已存在的安全剂和增效剂产品,欧盟委员会将制定程序,逐步完成这些安全剂和增效剂的审查工作。
传统化学农药的原药生产离不开各类化学溶剂的使用,选择合适的溶剂可以提高反应收率,决定原药的性质,如原药产品的的晶型、纯度和溶解度等。尽管中国农业部对于农药原药产品中的残留溶剂检测和含量限值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但相信不少做境外登记小伙伴,在申请海外登记的过程中碰到了被官方评审机构要求补测原药中的残留溶剂含量,以支持产品的登记。
2024年4月29日,欧盟委员会在官方公报上发布条例(EU) 2024/1207,宣布不再批准烯酰吗啉(Dimethomorph)作为植物保护产品活性物质的续展,欧盟成员国应在规定时间内撤销对含活性成分烯酰吗啉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但允许有一段宽限期。
2024年4月30日,欧盟委员会在官方公报发布实施条例(EU)2024/1206,以下20个在欧盟植物保护法规(EC)1107/2009批准下的活性物质,由于欧盟官方无法在活性物质到期之前对其再评审做出最终决定,因此获有效期延长的批准。
2024年2月27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发布了由欧盟委员会提交的叶菌唑再评审决议草案。草案内容显示,欧盟委员会即将批准叶菌唑作为替代候选物的续展登记,一旦正式决议发布,叶菌唑又将获得7年的批准有效期。
最近,国际植保协会Croplife公布了最新的欧盟农药活性成分再评审进展报告,该报告包括到2023年11月为止已经到期或即将到期的农药活性成分信息。此外,瑞旭小编也对截至2024年1月的农药活性成分再评审的最新动态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分析结果表明数十种农药在欧盟面临淘汰,由于欧盟活性成分的再评审的程序漫长且不可预测,本文不代表最终评审结果,仅供企业参考。
2024年1月16日,根据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第528/2012号条例,批准五钾双(过硫酸盐)双(硫酸盐)(trihydrogen pentapotassium di(peroxomonosulfate) di(sulfate)-cas 70693-62-8)作为现有活性物质用于2、3、4和5类生物杀灭剂,但须符合下文表1中具体规定。同年1月15日,苄基-C12-16-烷基二甲基氯化季铵(Alkyl (C12-16) dimethylbenzyl ammonium chloride-CAS 68424-85-1)也被批准作为现有活性物质用于2类生物杀灭剂,但须符合下文表2中具体规定。
2024年1月3日,欧盟委员会在官方公报上正式发布了活性物质精异丙甲草胺(S-metolachlor)的续展审批决定(Regulation (EU) 2024/20),宣布不再批准精异丙甲草胺在欧盟的续展登记。本条例自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
2023年,欧盟委员会对7个在植物保护法规(EC)1107/2007或旧法规Directive 91/414/EEC下批准的活性物质正式发布了不予批准的公告。批准决定基于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对数据的科学评判,以及现法规对于活性物质的批准标准而得出,以下小编就带大家回顾下2023年那些被欧盟正式“抛弃”的,以及由于无人支持再评审或再评审申请被撤回而退出欧盟市场的农药活性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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