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链氯化石蜡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化工、塑料、橡胶、油墨和涂料等领域的化学品,具有生物毒性并对环境有持续性危害。中国已将该类物质列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并于6月6日发布公告禁止该类物质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部分用途豁免,豁免截止期为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10月13日,澳大利亚向WTO通报(通报号:G/TBT/N/AUS/164 )拟将短链氯化石蜡(SCCP)纳入IChEMS表7进行管理。IChEMS对该类物质的具体定义为短链氯化石蜡(烷烃,C10‐13,氯化),是链长为C10至C13的直链氯化烷烃,氯含量大于48%(重量)。CAS号:85535-84-8。此外,具有以下CAS编号的化学物质将含有一定比例的短链氯化石蜡:68920-70-7、71011-12-6、85536-22-7、85681-73-8、108171-26-2。其具体风险管理措施为:
a) 2024年7月1日起生效;
b) 禁止进口、制造和使用该类化学品(无论是以物质形式还是在混合物里),但以下情况除外:(i)在该类化学品作为1% w/w(10000 ppm)或更低水平的非有意添加的痕量污染物存在的情况下(由主管部门在2027年7月1日前审查)(ii)用于研究或实验室目的;或(iii)如果危险废物进口许可证授权进口该类化学品;
c) 禁止进口、制造和使用含有该类化学品的物品,但以下情况除外:(i)在物品中存在的短链氯化石蜡(SCCP)为非有意添加的痕量污染物,其含量等于或低于0.15%w/w(1500 ppm)或更低(主管部门将于2027年7月1日前由该部门审查);或(ii)用于研究或实验室目的;或(iii)如果危险废物进口许可证授权进口该类化学品;或(iv)在2024年7月1日或之前该物品已在使用的情况下;
d) 禁止出口该类化学品(无论是单独出口物质还是以混合物形式),或含有该类化学品的物品,除非:(i)在化学物质或混合物中,该类化学品以1%w/w(10000 ppm)或以下的非有意添加的痕量污染物存在的情况下(主管部门将于2027年7月1日前进行审查);(ii)对于物品——短链氯化石蜡作为非有意添加的痕量污染物存在,其含量等于或低于0.15%w/w(1500ppm)或更低(将于2027年7月1日前由主管部门审查);或(iii)用于研究或实验室目的;或(iv)如果危险废物出口许可证授权出口该类化学品或物品;
e) 废物的生产者和持有者必须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避免含有SCCP的废物污染不含SCCP的废物,并且不得用不含SCCP的废物稀释含有SCCP的废物,使其浓度低于相关废物处理和处置阈值;
f) 含有SCCP的废物且浓度大于等于0.15% w/w(1500 ppm)(将于2027年7月1日前由主管部门审查)必须:(i)确保该类化学品被销毁或不可逆转地转化的方式进行处理,以使剩余的废物和环境排放物不包含具有附表6或附表7风险特征的化学品,或(ii)按照联邦法律或州法律的授权,以无害环境的方式进行管理或处置,当根据第(i)项进行的处理不是环境上的优先选项的时候;
g) 由浓度低于0.15%w/w(1500 ppm)(将于2027年7月1日前主管部门审查)SCCP组成、含有SCCP,或者被SCCP污染的废物,必须按照联邦法律或州法律授权的无害环境方式进行管理或处置;
h)根据第(i)款的规定,废物处置不得导致该类化学品的回收、再循环、回收或再利用;
i) 在进行处置时,如果随后按照(f)和(g)要求进行处置,该类化学品可能从废物中分离出来。
j) 如果(b)、(c)或(d)款不允许与该类化学品或含有该类化学品的物品有关的活动,则该类化学品库存的持有人必须:(i)将库存的性质和规模通知负责环境保护的相关机构;以及(ii)按照(f)和(g)段的规定,将该库存作为废物进行管理;以及(iii)遵守适用于相关司法管辖区的所有相关法律。
(k) 必须遵守IChEMS最低标准。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10月9日至13日在位于意大利罗马的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总部举行第19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POPRC-19),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应将中链氯化石蜡(C14‐17,按重量计氯含量等于或高于45%)视为危险化学品,并建议将其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A,此举意味着该物质将在全球范围内逐步淘汰。
因此建议相关企业提早做好应对措施,做好产品中氯化石蜡的筛查管控,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寻找替代物质。
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环境管理标准》(IChEMS)简介
IChEMS是澳大利亚管理化学品使用、储存、处理和处置的国家方法。化学品被列入IChEMS后,会被分配进入七个附表之一,如下面的信息图所示,以提供有关其相对环境风险的信息。对于那些对人类和环境构成更大风险的工业化学品,将会实施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
附表6和7中,列出了对环境影响最为关注的工业化学品,这些化学品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甚至不可逆转的危害。除必要的用途外,这两个附表中所列出的化学品的使用将逐渐减少。
第2至第5附表中所列的工业化学品对环境的影响属于中等关注程度。随着环境风险的增加,这些化学品会被归入更高等级的附表中。其控制措施与风险类型和程度成比例。
对环境影响最小的工业化学品将被列入附表1中。
IChEMS在线登记册可以很容易地了解化学品是否列入清单,并提供管理所列化学品的环境风险所需的信息,目前在线登记册物质数量很少,还在积极完善中。
IChEMS最低标准将适用于所有工业化学品,包括列入附表和没有列入附表的化学品。风险管理措施是基于结果的要求,包括列入登记册的物质,用于管理特定风险。对于无法通过风险管理措施控制风险的化学品,可实施禁令或限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