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8日,欧洲委员修订法规(EU)2023/866,修订了欧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EU) 2019/1021附件I(A部分)中有关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的限制要求。对这些有机污染物的使用和市场上的流通将受到限制。修订条例将于公报发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适用日期为2023年8月18日。
修订法规作出如下修改:
1) 第3项,第二句被如下内容替换:
“该豁免由委员会在2023年8月25日之前进行评估审查”;
2) 第4项被如下内容替换:
对于本条目,适用于PFOA及其盐的浓度等于或低于1mg/kg(按重量计0.0001%)的情况,该豁免适用于通过电离辐射或热降解产生的聚四氟乙烯(PTFE)微粉,以及包含PTFE微粉的混合物和专业用途的制品,直到2023年8月18日。在PTFE微粉的制造和使用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排放PFOA,如无法避免,则应将排放尽可能减少。只有在将PTFE微粉进行运输或处理以使PFOA及其盐的浓度低于0.025mg/kg(按重量计0.0000025%)的情况下,1mg/kg(按重量计0.0001%)的限量仅适用于PFOA及其盐的制造、市场上的流通和使用。
3) 第5项,删除子条目e。
瑞旭提醒
根据修订的法规,将限制PFOA及其盐类在PTFE微粉中的使用和浓度。此前,对于PTFE微粉中PFOA及其盐的非故意痕量污染物(UTC)限量为1 mg/kg。然而,根据ECHA的意见,通过采用新的工艺,可以将PFOA浓度降低到更低的水平(不超过0.025 mg/kg)。因此,修订的法规将1 mg/kg的UTC限量仅适用于PTFE微粉的运输和处理过程。
此外涉及在聚四氟乙烯(PTFE)和聚偏二氟乙烯(PVDF)制造过程中使用PFOA及其盐类相关化合物的豁免。这些化合物已不再在欧盟内用于PTFE和PVDF的生产,因此相关的豁免将被删除。此次法规修订可能会影响技术和设备更新的成本、产品配方的调整等。因此官方通过推迟适用时间以便业内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调整。建议中小企业与相关监管机构或专业咨询机构合作,获取准确的指导支持,确保符合法规要求。
来源: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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