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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来源 瑞旭集团 作者

2019年11月25日,续同年2月15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后,历时9个多月,终迎来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即将正式实施的消息。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由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办法》作为2018年9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JT/T 617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的上位法,为JT/T 617中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面临的运输、包装、装卸等多方面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该《办法》的正式实施也同时意味着JT/T 617在道路运输上将被强制执行。

该《办法》相较于《征求意见稿》在实质内容上并没有太大变动,改动涉及:规范了表述,细化了罚等。在《办法》正式实施后,托运人将承担更多的责任,诸如在JT/T 617中提及的分类、危货标志、托运清单等信息的传递。例外数量、有限数量危险货物的包装、标记、包件测试、最大数量等也需要符合相关要求。另外,满足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条件运输的危货也有望免除诸如危货运输车辆资质等要求,可视作一类特殊普货进行运输。这种低成本运输的合规方式,对试剂企业,小包装化工品,消费品相关企业来说可谓收益良多。

据悉,本周四该《办法》的完整版将由官方正式发布,届时小危将对该《办法》进行详细剖析,从托运人、例外数量与有限数量危货等多个角度为大家展开危课堂的相关专题,请大家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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