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9日,智利卫生部发布了第57号法令《危险化学品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通报条例》,采纳了联合国倡导的GHS制度。智利GHS与联合国GHS第七版较为一致,但也引入了一些其他修订版的内容。该法规中还涉及到危险物质通报的相关信息。每年大于等于1吨的危险物质需要通报。对于混合物中含有的物质,若会对健康和环境构成威胁,且浓度高于限值,则需要通报。GHS标准实施与化学品通报的缓冲期如下表:
| 物质 | 混合物 | ||
GHS实施 | 化学品通报 | GHS实施 | 化学品通报 | |
工业用途 | 2022年2月9日 | 2024年2月9日 | 2025年2月9日 | 2027年2月9日 |
非工业用途 | 2023年2月9日 | 2025年2月9日 | 2027年2月9日 | 2029年2月9日 |
目前,工业与非工业用途的物质均已强制实施,通报的相关要求也将在未来几年内逐步开展强制实施。其中,距离工业用途物质的通报缓冲期结束已不足一年时间。
在积木原则下,智利并未引入易燃液体-类别4,皮肤腐蚀/刺激-类别3,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2A和2B,吸入危害-类别2,以及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险-类别2和3。这与中国GHS法规存在明显差异性。
根据第57号法令第6条的规定,2021年8月23日,卫生部在官方公报上发布了第777/2021号决议,公布了约4500种物质的强制分类清单,为智利制造商和进口商对其产品进行分类提供最低参考。清单内包含物质名称、CAS号、危害分类、特殊浓度限值、M系数和ATE值等。
法规还要求,产品的标签元素必须使用西班牙语。标签内容需要包含:产品标识、CAS号(如有)、象形图、警示词、危险说明、防范说明、供应商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电话等)以及产品标称数量等。对于公众可获得的产品,还需要提供全天可用的当地应急电话。如果产品是混合物,则需要列明对危害有贡献的物质信息。除非有额外的要求,防范说明不得超过6条。对于不同尺寸的小包装,标签上的要素体现也可不同:
包装尺寸 | 标签要素 |
< 50 mL | 危险象形图 |
≥ 50 mL <125 mL | 危险象形图+健康危险说明 |
≥ 125 mL <250 mL且含有2种以上危险 | 危险象形图+警示词+危险说明 |
产品SDS也需要使用西班牙语编写。当国家法规中出现新的限制,危害分类更新或风险管控措施更新,那么供应商必须在6个月内更新SDS。在SDS的第三部分,产品中存在的杂质和添加剂等也需要列明其CAS号等物质识别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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