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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妆品及原料
中国对化妆品管理采用审批制,化妆品或其新原料在生产或进口之前需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申请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或备案,获得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或备案凭证后方可进行销售。
化妆品新原料定义,在我国境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的天然或者人工原料,如何判断化妆品新原料,上市前监管要求,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对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对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备案管理。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应当填写产品所使用原料的生产商信息并上传由原料生产商出具的原料安全信息文件。原料生产商已根据《化妆品原料安全相关信息报送指南》(附12以及附13)报送原料安全相关信息(附14)的,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可填写原料报送码关联原料安全信息文件。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4年9月14日—10月8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意见反馈至hzpjgc@nmpa.gov.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反馈”。
自新法规实施以来,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数据,如图1所示,2021年有6个化妆品新原料取得备案号,其中5个化妆品新原料的备案人在境内,1个化妆品新原料的备案人在境外。2022年有42个化妆品新原料取得备案号,其中28个化妆品新原料的备案人在境内,14个化妆品新原料的备案人在境外;2023年有69个化妆品新原料取得备案号,其中54个化妆品新原料的备案人在境内,15个化妆品新原料的备案人在境外。2024年截止至8月22日,已有58个化妆品新原料取得备案号,其中46个化妆品新原料的备案人在境内,12个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人在境外。
瑞旭集团将于8月30日举办《中国台湾化妆品法规最新要求》的线上会议,诚邀您参加。本次会议免费,会议将向企业介绍中国台湾化妆品法规的最新重大变化,协助企业更好的出境化妆品并顺利上市。
图解海报|《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系列解读(三)
图解海报|《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系列解读(二)
图解海报|《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系列解读(一)
广东省药监局组织对226批次化妆品进行抽样检验,其中,标示为广州科玛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雪丽素水感美白防晒霜SPF50PA+++等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不合格产品均为防晒产品。对抽检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广东省药监局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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