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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
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在我国,生产或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应当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但若生产过程中涉及到转基因技术,如何综合评估其安全性成为问题。国家监管部门正式打开转基因微生物食品添加剂的申报路径,为食品添加剂的研发和应用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樱花多酚等2种新食品原料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1月23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我中心,逾期将不予处理。附件为新食品原料樱花多酚等2种新食品原料征求意见内容及相关解读材料,请自行下载阅读。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xspyl@cfsa.net.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新食品原料意见反馈”。
根据《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过氧化物酶和木聚糖酶、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3’-唾液酸乳糖钠盐和乳糖-N-新四糖、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氧化镁和过氧化氢的申请,其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具体情况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1月24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中心邮箱(zqyj@cfsa.net.cn),逾期将视为无意见。
2024年8月26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三新食品”与食药物质常见问题解析》,涉及三新食品共性问题、特定问题、食药物质等共计25个问题解析。经瑞旭集团梳理,本篇文章首先就企业关心的食品提取物、红参、灵芝孢子粉、蛋白质酶解物等各类食品原料的使用问题进行汇总。
2024年8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地黄等4种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公告(2024年第4号),将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等4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2024年8月14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就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二丁基羟基甲苯(BHT)、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2’-岩藻糖基乳糖、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可得然胶、甜菊糖苷(酶转化法)公开征求意见。
截至2024年6月底,国家卫健委以“三新”食品的形式共发布1则公告(2024年第2号)批准了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在内的共23种产品,其中涉及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含扩大使用范围)共计12种。瑞旭集团带您详细盘点2024年上半年我国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受理与审批情况。
瑞旭FAQ:已在GB 2760中的添加剂若涉及合成生物学新工艺,只需要准备农业部的安全评估?——2024年第五期
为规范指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工作,加强食品添加剂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今天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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