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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
新型食品(Novel Food)申报主要用于食用物质的欧盟市场准入。申请人须向欧盟提交一份符合监管要求的物质申报卷宗,并由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进行科学评估。 自2018年新型食品法规出台,EFSA便发布了多份指南文件,以便于申请人高效准确地准备并提交申报材料。
据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5日消息,为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下称: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离境即退税”。
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和《欧盟官方公报》(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2024年第4季度,EFSA对5例新型食品公布了评估结果, 包括:
乳铁蛋白(lactoferrin, LF),具有免疫调节、广谱抑菌、调节铁代谢等诸多生物学功能。其因富含铁而呈粉红色,天然存在于牛奶中,但含量颇低,且提取工艺复杂,产量非常受限。获取1公斤的乳铁蛋白需要高达10,000升的牛奶,是近50头奶牛一周的产奶量。
2021年4月13日,海关总署(GACC)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248号令)。自2022年1月1日起,所有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加工、贮存企业(统称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都需完成海关注册,并获取在华注册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8号,以下简称《注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4月12日公布,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自2021年4月13日海关总署(GACC)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8号)起,相信现在绝大部分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境外企业都清楚“所有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需在2022年1月1日前完成海关注册,否则可能影响后续的出口”。
海关总署于2021年4月1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8号)(点击查看),要求所有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进行注册,并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此次注册分两种方式,18类食品(肉与肉制品、肠衣、水产品、乳品、燕窝与燕窝制品、蜂产品、蛋与蛋制品、食用油脂和油料、包馅面食、食用谷物、谷物制粉工业产
2021年4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8号)(点击查看),要求所有进口食品进行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规一经发布,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企业关心的问题纷至沓来:有没有过渡期?需要标示注册编号的“内、外包装”究竟指什么?
2021年4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48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49号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此次新规的发布,对于几乎所有进口食品都有不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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