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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无源手术器械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技术指导原则制修订计划的有关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组织修订了《一次性使用脑积水分流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附件1)、《可吸收性外科缝线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附件2)、《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注册审查指导原则》(附件3)、《一次性使用血液透析管路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附件4)、《水凝胶敷料注册审查指导原则》(附件5),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指导原则为《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第一部分:手术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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