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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医用成像器械
对于具有能谱成像功能的其他X射线影像设备以及包含能谱重建功能的医学图像处理软件可参考,分类编码为06-02-01,Ⅲ类医疗器械。本指导原则也以双能量的CT能谱成像技术为主说明其注册申报要求。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组织编制了《血液透析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X射线平板探测成像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离心式血液成分分离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等三项的指导原则,现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电子内窥镜医疗器械的管理,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组织制定了《电子内窥镜同品种临床评价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为进一步规范正电子发射/X射线计算机断层成像系统的管理,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组织制定了《正电子发射/X射线计算机断层成像系统同品种临床评价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并发布
本指导原则为《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06医用成像器械,分类编码为06-02-01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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