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Ⅰ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系统目的及功能:
| 系统目的 | 医疗器械备案管理信息化工作 |
| 适用对象 | 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变更备案和取消备案的企业 |
| 适用时间 | 2015年9月10日起 |
| 申报形式 | 同时使用系统在线提交和提交纸质申请资料 |
二、系统使用说明:
1、系统登录地址:
企业可以从:(http://www.cfda.gov.cn)“网上办事”栏目中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点击进入。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可从本系统中下载。
系统登录地址:http://125.35.24.156,
2、浏览器版本及屏幕分辨率:
浏览器版本:支持IE8、IE9、IE10。
屏幕分辨率要求:1024×768像素及以上,建议根据个人电脑设置成最大。
3、浏览器设置(详见登录界面上的“使用说明”)
(一)添加本站点为信任站点
IE浏览器→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受信任的站点→站点→添加
(二)保考虑,建议在新环境下登录时删除浏览记录。
IE浏览器→工具→Internet选项→常规→退出时删除浏览历史记录(W)(不选中)
4、注册及忘记密码
首次使用该系统的企业,通过用户注册功能完成注册。
如果企业用户登陆时忘记密码,请点击忘记密码功能,并输入用户注册时所填写的邮箱和用户名,便可找回。
三、备案业务主要流程
1、备案申报用户可按《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包含体外诊断试剂)中的“产品名称”,在线填写“备案表”,系统提供下拉菜单选择功能;产品目录之外的产品名称可手动填写。
2、“备案表”填写完成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数据校验码”,并请打印“备案表”。未提交的“备案表”,申报用户可以对其编辑和删除;提交后但未被备案单位接收前,申报用户仍可对其编辑修改但不能删除;一旦被备案单位接收之后,系统将不再允许申报用户对其修改和删除。
3、已备案完成的“备案表”数据,申报用户可以对其进行“变更备案”和“取消备案”申请。
4、备案申报用户可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备案单位接收。(注:电子业务已提交成功的,纸质资料未在30天内由备案单位接收的,请重新提交电子业务申请,原先的电子业务申请将被系统自动删除。)
5、备案业务办理人员通过扫描纸质“备案表”的“数据校验码”关联出系统中具有相同“数据校验码”的备案申请数据,从而进行业务办理。
四、问题及处理(该软件模块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或技术人员联系):
1、、企业备案时遇到问题:如果用户遇到操作问题,可登录本系统,点击“系统帮助”功能按钮,下载用户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按操作手册进行系统操作。
2、承建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承建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联系人:杨小兰、李祐祥
联系方式:15201447968、18910681032
省局端技术咨询QQ群:466453993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联系人:李卓琦
联系电话:(010)88331469
总局信息中心联系人:张玥
联系电话:(010)88330138
软件模块技术支持联系人:李祐祥
联系电话:18910681032
如果企业在备案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详细咨询瑞旭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