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 (EU) No 844/2012和实施修订条例 (EU) No 2018/1659的要求,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将对农药活性物质氟噻草胺(Flufenacet)的再评审报告,成员国波兰及联合报告成员国法国进行的氟噻草胺初步风险评估进行同行评审。2024年8月28日,EFSA就氟噻草胺的农药风险评估发布同行评审结论。
这些结论是在评估氟噻草胺作为除草剂有效成分,用于消除小麦、大麦和黑麦田目标杂草的基础上得出的。EFSA对该活性物质的理化,哺乳动物毒性,环境行为,环境毒性,内分泌干扰效应等数据进行科学评审,介绍了适用于监管风险评估的可靠终点,并列出了监管框架要求的缺失信息。
其中在生态毒理学领域,得出在氟噻草胺代表性用途的相关情景中,绝大部分场景(9个中的8个)存在对藻类的高风险。
在哺乳动物毒理学领域,氟噻草胺其内分泌干扰特性符合法规 (EC) 1107/2009 号附件 II 第 3.6.5 和 3.8.2 点,被认为是人类和野生哺乳动物的内分泌干扰物(符合T模式的标准)。
表1-欧盟植物保护活性物质禁用条件和氟噻草胺评估结论
禁用条件 | 氟噻草胺结论 | |
CMR | 致癌性 (C) | 无统一的致癌分类 |
致畸性 (M) | 无统一的生殖细胞致突变性分类 | |
生殖发育毒性 (R) | 无统一的生殖发育毒性分类 | |
内分泌干扰特性 | 内分泌干扰特性符合法规 (EC) 1107/2009 号附件 II 第 3.6.5 和 3.8.2 . 被认为符合对人类健康(T模式)和野生哺乳动物内分泌干扰的标准(EC)2018/605. | |
POP | 持久性 | 不被视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POP). |
生物蓄积性 | ||
PBT | 持久性 | 不被视为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有毒物质 (PBT). |
生物蓄积性 | ||
vPvB | 持久性 | 不被视为一种非常持久性、非常具有生物蓄积性的物质 (vPvB). |
生物蓄积性 |
接下来,欧盟委员会(EC)将对EFSA此次同行评审的结论和再评审报告(RAR)进行分析,并将向成员国提交再评审报告和法规草案,以给出是否继续批准氟噻草胺作为除草剂活性物质的建议。瑞旭集团农化事业部也将持续跟踪该物质在欧盟的进一步决议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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