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5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除草剂防治转基因耐除草剂玉米田、大豆田杂草田间药效试验准则的通知(农办农〔2022〕3号)。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等有关规定,为规范转基因耐除草剂作物用除草剂登记试验和登记管理,保障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农业农村部组织制定了《除草剂防治转基因耐除草剂玉米田杂草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和《除草剂防治转基因耐除草剂大豆田杂草田间药效试验准则》。现印发相关通知,请结合当地实际,切实抓好转基因耐除草剂作物用除草剂登记试验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附件:
1.除草剂防治转基因耐除草剂玉米田杂草田间药效试验准则
2.除草剂防治转基因耐除草剂大豆田杂草田间药效试验准则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除草剂防治转基因耐除草剂玉米田、大豆田杂草田间药效试验准则的通知 农办农〔2022〕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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