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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登记肥料产品标准详情

肥料省级登记产品有3大类,水稻苗床调理剂(床土调酸剂类)、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有机肥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登记证发放和公告工作。

床土调酸剂

床土调酸剂是指在农作物育苗期,用于调节育苗床土酸度(或pH值)的制剂。目前正在实施的水稻苗床调理剂的农业行业标准为<NY 526-2002>,该标准适用于提供水稻旱育苗苗期养分,调节土壤酸度,具有壮秧、抗病作用的水稻苗床调理剂产品,而不适用于水剂类型的水稻苗床调理剂产品。

表1 水稻苗床调理剂产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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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肥料

有机肥料主要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经过发酵腐熟的含碳有机物料,其功能是改善土壤肥力、提供植物营养、提高作物品质。有机肥料的农业行业标准号为<NY/T 525-2021>,该标准适用于以畜禽粪便、秸秆等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经发酵腐熟后制成的商品化有机肥料,不适用于绿肥、农家肥和其他自积自造自用的有机肥。有机肥料产品技术指标及限量指标如下所示。

表2 有机肥料技术指标要求及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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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有机肥料限量指标要求及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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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包括有机无机掺混肥料,当前施行的标准为<GB/T 18877-2020>,该标准适用于以人及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农产品加工下脚料等有机物料经过发酵,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添加无机肥料制成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表4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

指标

Ⅰ型

Ⅱ型

Ⅲ型

有机质含量/% ≥

20

15

10

总养分(N+P2O5+K2O)a/% ≥

15.0

25.0

35.0

水分(H₂O) b/% ≤

12.0

12.0

10.0

酸碱度(pH值)

5.5~8.5

5.0~8.5

粒度(1.00 m~4.75mm或3.35 m~5.60mm)c/% ≥

70

蛔虫卵死亡率/% ≥

95

粪大肠菌群数/(个/g) ≤

100

氯离子含量d/%

未标“含氯”的产品 ≤

3.0

标识“含氯(低氯)”的产品 ≤

15.0

标识“含氯(中氯)”的产品 ≤

30.0

砷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As计)/ mg/kg ≤

50

镉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Cd计)/ mg/kg ≤

10

铅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Pb计)/ mg/kg ≤

150

铬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Cr计)/ mg/kg ≤

500

汞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Hg计)/ mg/kg ≤

5

钠离子含量/% ≤

3.0

缩二脲含量/% ≤

0.8

a标明的单一养分含量不应低于3.0%,且单一养分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1.5%。

b水分以出厂检验数据为准。

c指出厂检验数据,当用户对粒度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协议确定。

d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大于30.0%的产品,应在包装袋上标明“含氯(高氯)”;标识“含氯(高氯)”的产品氯离子的质量分数不做检验和判定。

关于我们

瑞旭集团农化事业部一直致力于国内外农化企业提供全球农药与肥料产品登记与法规技术咨询,在欧盟、美国、英国和韩国成立有子公司。团队成员具有 2 名中国毒理学会认证毒理学家,100%获得植物保护、化学、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环境科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核心成员来自全球一流农化企业的资深法规专家,在全球农用化学品登记策略、登记(备案)流程、资料要求和风险评估等方面有着丰富的技术经验和多个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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