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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禁限用农药产品名单(2019-05-08更新)

来源 瑞旭集团 作者

近些年,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有效预防、控制和降低农药使用风险,国家对于农药方面的监管越来越严,农业部及相关主管当局陆续发布了许多禁用和限用的农药产品清单。《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对农药禁限用方面也作出了相关规定: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农药使用者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药;标签标注安全间隔期的农药,在农产品收获前应当按照安全间隔期的要求停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企业应严格遵守该规定,如使用禁用的农药或者超出农药登记批准使用范围的农药,均按照假农药处理,除面临罚款外,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至2020年1月,我国将禁限用89种农药,其中41种为禁用农药,见表1;48种限用农药,见表2。另外还有23种停止新增登记的农药,见表3。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随着风险评估的引入和国家对安全、高效、经济农药的鼓励和支持,会有越来越多的高风险农药产品被列为禁限用农药,瑞旭集团会持续关注,及时更新禁限用农药清单,使企业更好的了解农药禁限用知识,同时企业也要注意开发新的农药产品,淘汰高风险的农药产品,从而增强企业竞争力。

表1. 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清单(41种)

药名称

禁用原因

禁用范围

撤销登记日期

禁止销售使用日期

公告

1

六六六

持久有机污染物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17种

2002年6月5日

2002年6月5日

农业部公告第199号

2

滴滴涕

3

毒杀芬

4

艾氏剂

5

狄氏剂

6

二溴乙烷

致癌、致畸、生殖毒性

7

除草醚

8

杀虫脒

9

敌枯双

10

二溴氯丙烷

11

砷、铅类

高毒、富集

12

汞制剂

13

氟乙酰胺

高毒、剧毒

14

甘氟

15

毒鼠强

16

氟乙酸钠

17

毒鼠硅

18

甲胺磷

禁止使用

2003年12月31日(混配制剂)

2004年6月30日(混配制剂)

2008年1月9日(原药和单剂)

农业部第274号公告,五部门2008年第1号公告

19

对硫磷

20

甲基对硫磷

21

久效磷

22

磷胺

23

八氯二丙醚

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对人畜安全具有较大风险和危害

2007年3月1日

2008年1月1日

农业部公告第747号

24

苯线磷

高毒

2011年10月31日

2013年10月31日

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

25

地虫硫磷

26

甲基硫环磷

27

磷化钙

28

磷化镁

29

磷化锌

30

硫线磷

31

蝇毒磷

32

治螟磷

33

特丁硫磷

34

百草枯水剂

对人畜毒害大

2014年7月1日撤销百草枯水剂登记和生产许可、停止生产,保留母药生产企业水剂出口境外使用登记、允许专供出口生产

2016年7月1日停止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745号

35

氯磺隆(包括原药、单剂和复配制剂)

长残效致药害

2013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农业部公告第2032号

36

胺苯磺隆

2013年12月31日撤销单剂产品登记证;

2015年7月1日,撤销原药和复配制剂产品登记证

2015年12月31日禁止单剂产品销售使用;

2015年7月1日,禁止复配制剂产品销售使用

37

甲磺隆

2013年12月31日撤销单剂产品登记证;

2015年7月1日撤销原药和复配制剂产品登记证

2015年12月31日禁止单剂产品在国内销售使用;

2017年7月1日禁止在国内销售使用,保留出口境外使用登记。

38

福美胂

对人类和环境高风险、杂质致癌

2013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39

福美甲胂

40

三氯杀螨醇

高毒

2016年9月7日

2018年10月1日

农业部公告第2445号

41

氟虫胺

持久有机污染物

2019年3月26日

2020年1月1日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48号

注:目前,农业农村部对六六六等41种农药采取禁用措施,其中公告第148号新增对氟虫胺的管理措施,自2019年3月22日起,不再受理、批准含氟虫胺农药产品(包括该有效成分的原药、单剂、复配制剂)的农药登记和登记延续;自2019年3月26日起,撤销含氟虫胺农药产品的农药登记和生产许可;自2020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含氟虫胺成分的农药产品。

表2. 国家限制使用的农药清单(48种)

序号

农药名称

禁用范围

公告

施行日期

限用原因

备注

1

氧乐果

甘蓝禁用

农业部公告第194号

2002.6.1

高毒

实行定点经营,标签还应标注‘限制使用’字样,用于食用农产品的,还应标注安全间隔期

柑橘树禁用

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

2011.6.15

2

甲基异柳磷

果树禁用

农业部公告第194号

2002.6.1

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禁用

农业部公告第199号

2002.6.5

甘蔗

农业部公告第2445号

2008.10.1

3

涕灭威

苹果树禁用

农业部公告第194号

2002.6.1

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禁用

农业部公告第199号

2002.6.5

4

克百威

柑桔树禁用

农业部公告第194号

2002.6.1

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禁用

农业部公告第199号

2002.6.5

甘蔗

农业部公告第2445号

2008.10.1

5

甲拌磷

柑桔树禁用

农业部公告第194号

2002.6.1

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禁用

农业部公告第199号

2002.6.5

甘蔗

农业部公告第2445号

2008.10.1

6

特丁硫磷

甘蔗禁用

农业部公告第194号

2002.6.1

/

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禁用

农业部公告第199号

2002.6.5

7

甲胺磷

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禁用

农业部公告第199号

2002.6.5

8

甲基对硫磷

9

对硫磷

10

久效磷

11

磷胺

12

甲基硫环磷

13

治螟磷

14

内吸磷

15

灭线磷

实行定点经营,标签还应标注‘限制使用’字样,用于食用农产品的,还应标注安全间隔期

16

硫环磷

/

17

蝇毒磷

18

地虫硫磷

19

氯唑磷

20

苯线磷

21

三氯杀螨醇

茶树禁用

杂质为有机氯,残留超标

标签应标注‘限制使用’字样,用于食用农产品的,还应标注安全间隔期

22

氰戊菊酯

23

丁酰肼(比久)

花生禁用

农业部第274号公告,农农发(2010)2号通知

2003.4.30

致癌

24

氟虫腈

仅限于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和专供出口产品使用

农业部公告第1157号

2009.10.1

对甲壳类水生生物和蜜蜂具有高风险,在水和土壤中降解慢

25

水胺硫磷

柑橘树禁用

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

2011.6.15

高毒

实行定点经营,标签还应标注‘限制使用’字样,用于食用农产品的,还应标注安全间隔期

26

灭多威

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蔬菜禁用

27

硫线磷

柑橘树、黄瓜禁用

28

硫丹

苹果树、茶树禁用

实行定点经营,标签还应标注‘限制使用’字样,用于食用农产品的,还应标注安全间隔期

农业

农业部公告第2552号

2019.1.1

29

溴甲烷

草莓、黄瓜禁用

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

2011.6.15

高毒/蒙特利尔协议管制物(破坏臭氧层)

限用于土壤熏蒸,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农业部公告第2289号

2015.10.1

农业

农业部公告第2552号

2019.1.1

30

毒死蜱

蔬菜禁用

农业部公告第2032号

2016.12.31

残留超标

标签应标注‘限制使用’字样,用于食用农产品的,还应标注安全间隔期

31

三唑磷

32

杀扑磷

柑橘树

农业部公告第2289号

2015.10.1

高毒

/

33

氯化苦

限用于土壤熏蒸,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实行定点经营,标签还应标注‘限制使用’字样,用于食用农产品的,还应标注安全间隔期

34

氟苯虫酰胺

水稻禁用

农业部公告第2445号

2018.10.1

高毒

标签应标注‘限制使用’字样,用于食用农产品的,还应标注安全间隔期

35

磷化铝

限规范包装的磷化铝农药产品。应当内外双层包装。外包装应具有良好密闭性,防水防潮防气体外泄。内包装应具有通透性,便于直接熏蒸使用。内、外包装均应标注高毒标识及“人畜居住场所禁止使用”等注意事项。

对人畜高毒

实行定点经营,标签还应标注‘限制使用’字样,用于食用农产品的,还应标注安全间隔期

36

乙酰甲胺磷

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禁用

农业部公告第2552号

2019.8.1

剧毒、高毒

标签应标注‘限制使用’字样,用于食用农产品的,还应标注安全间隔期

37

丁硫克百威

高毒

38

乐果

39

氟鼠灵

/

农业部公告2567号

2017.10.1

/

实行定点经营,标签还应标注‘限制使用’字样,用于食用农产品的,还应标注安全间隔期

40

百草枯

41

2,4-滴丁酯

42

C型肉毒梭菌毒素

43

D型肉毒梭菌毒素

44

敌鼠钠盐

45

杀鼠灵

46

杀鼠醚

47

溴敌隆

48

溴鼠灵

注:目前,农业农村部对氧乐果等48种农药在某些作物上进行限制使用。其中,从2019年8月1日起,禁止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表3. 停止新增农药登记清单(23种)

序号

农药名称

原因

公告

施行日期

1

内吸磷

高毒

农业部公告第194号

2002年4月22日(临时登记申请)

2

甲拌磷

农业部公告第194号

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

2002年4月22日(临时登记申请)

2011年6月15日(登记申请)

3

氧乐果

4

水胺硫磷

5

特丁硫磷

6

甲基硫环磷

7

治螟磷

8

甲基异柳磷

9

涕灭威

10

克百威

11

灭多威

12

苯线磷

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

2011年6月15日

(登记申请)

13

地虫硫磷

14

磷化钙

15

磷化镁

16

磷化锌

17

硫线磷

18

蝇毒磷

19

杀扑磷

20

灭线磷

21

磷化铝

22

溴甲烷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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