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公约》)和水俣公约成员国的国际义务,新加坡国家环境局(NEA)自2024年2月18日起,就2类化学物质及9种含汞产品展开了为期4周的公众咨询,计划将部分物质和产品列为《环境保护与管理法》(EPMA)附表2下的环境有害物质(HS)。在新加坡,任何购买、储存和/或使用附表2中的物质的个人/企业均需获得有害物质许可证。
拟列入物质&产品:
2类化学物质
- 中链氯化石蜡(MCCPs):即碳链长度在C14-17范围内且氯含量达到或超过重量45%的氯化石蜡。
- 长链全氟羧酸(LC-PFCAs)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即碳链长度为9至21之间的。
这两类化学物质在工业中广泛使用,但因其高度毒性、持久性及生物累积性,已被国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POPRC)认定为对环境有长期有害的影响。
鉴于POPRC可能在2025年第12届缔约方会议(COP)上建议将它们列入《公约》的A附录以进行淘汰(A附录是包含需要被淘汰的物质),NEA拟采取预防措施,对这两类化学品的进口、出口、制造、销售、运输、购买、储存或使用实施严格的监管控制。因此在这些物质正式被列入附件A之前,企业需获得NEA颁发的特定HS许可证,方可继续其生产或进出口活动。
9种含汞产品
同时,为响应水俣公约的要求,NEA还计划禁止包括某些特定类型的荧光灯、电子测量设备和汞真空泵在内的9种含汞产品,因其可能释放汞,对环境和公共健康造成重大风险。以下含汞产品将从2025年1月1日起,在新加坡禁止制造和进出口。
- 集成电子镇流器的紧凑型荧光灯(CFL.i),用于一般照明,功率不超过30瓦,每个灯泡中的汞含量不超过5毫克。
- 用于电子显示的冷阴极荧光灯和外电极荧光灯。
- 用于容积描记仪的应变计。
- 特定的电子测量设备,包括熔体压力传感器、熔体压力变送器和熔体压力传感器,但不包括安装在大型设备中或用于高精度测量且无合适无汞替代品的设备。
- 汞真空泵。
- 轮胎平衡器和轮毂配重。
- 摄影胶片和纸张。
- 作为卫星和航天器推进剂的产品。
- 在监控和控制仪器中使用的非常高精度电容和损耗测量桥以及高频射频开关和继电器,特定条件下的最大汞含量限制为20毫克。
NEA计划于2024年6月正式宣布这些调整,并提供六个月的过渡期,以便相关行业有充足时间准备,确保顺利过渡到新的规定。对于将被淘汰或限制使用的化学物质和产品,相关企业应积极寻找环保的替代品,并评估替代品的可行性和成本效益,以平滑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