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赫尔辛基2017年1月12日,根据法国,瑞典,奥地利和德国提案,ECHA将4种高关注度物质加入候选清单。于2017年1月12日列入需授权物质候选清单的4个物质是:
物质名称 | EC号 | CAS 号 | 性质 | 用途示例 | |
1 | 二酚基丙烷(双酚A) | 201-245-8 | 80-05-7 | 生殖毒性 | 聚碳酸酯, 环氧树脂及其化学品的制造; 环氧树脂的硬化剂 |
2 | 十九氟癸酸(PFDA) 及其钠盐和铵盐 | 206-400-3 - 221-470-5 | 335-76-2 3830-45-3 3108-42-7 | 生殖毒性 持续性, 生物累积性和毒性 | 润滑油, 润湿剂, 增塑剂和防腐剂 |
3 | 叔戊基苯酚(PTAP) | 201-280-9 | 80-46-6 | 生殖毒性 | 化学品和塑料产品的制造 |
4 | 分支或线性的对庚基苯酚 | - | - | 生殖毒性 | 聚合物的制造; 润滑油的配方 |
列入候选清单中的物质,即高关注度物质,是那些可能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带来严重影响的物质。发布该候选清单的目的是为了告知大众及行业,清单中的物质可能会被列入授权清单。一旦这一候选清单中的物质被列入授权清单,若在限制日期之后,企业需要继续使用此类物质,则需要获得许可。
在物质列入授权清单后,企业需要负起法律责任。这些义务适用于被列入物质本身,含有该物质的混合物以及含有该物质的物品。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供应商的产品中含有浓度大于0.1%(w/w)的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他们有将相关信息传达给供应链下游客户的义务。另外,含有候选清单中物质的进口商和物品的生产商有6个月的时间(从物质列入候选清单起算,即2017年1月12日)向ECHA完成备案。在ECHA的官网上可以查询到企业义务及相关工具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