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品名为“粘固剂”的进口货物实际为液体形态,经检测鉴定,该批货物为3类危险货物。日前,青岛海关所属威海海关查获该批伪瞒报进口危险化学品树脂溶液7.2吨。
据了解,日前,海关关员在对港区进口分拨仓库进行实地巡查时,发现一票申报品名为“粘固剂”的进口货物实际为液体形态,使用绿色普通钢桶包装,包装上仅有品名、重量等简单英文货物信息。经审核企业相关资料,判断货物含有甲醇、酚醛树脂等成分,疑似为危险化学品。
经青岛海关技术中心检测鉴定,这批货物为3类危险货物,危险货物联合国编号1866,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列明的危险化学品。其规范运输名称应为树脂溶液,具有高度易燃、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等危险特性。该批伪瞒报进口危险化学品树脂溶液7.2吨被青岛海关所属威海海关查获。
海关关员介绍,这批危险化学品通过伪瞒报方式意图“蒙混入境”,且存在未使用危险货物包装、未随附中文安全数据单、未加贴中文危险公示标签及危险货物运输警示标签等违规情况,给运输、仓储以及后续监管带来较大安全隐患。
当前,青岛海关所属威海海关正按照相关部署开展“口岸危险品综合治理”百日专项行动,执行更坚决、科学、安全、高效的口岸危险品监管机制。目前,威海海关已依法暂扣相关货物,待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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