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起,GHS第7修订版(GHS 7)在澳大利亚开始强制实施。在该时间节点后制造或进口的任何危险化学品都必须根据GHS 7进行分类、标签和准备SDS。为了与主要贸易伙伴保持一致,GHS第3修订版(GHS 3)已经无法继续适用。新的GHS标准能够帮助澳大利亚市场上的产品的标签和SDS均体现最新的分类和危险信息。其实,澳大利亚早在2021年时就可以依据GHS第7修订版制作SDS与标签。目前,相对应的配套附录文件已于2023年6月16日最新发布。
新的法规较之旧版有哪些变化?以下三点的归纳总结,可以帮助你更好的理解如何应对最新要求:
一、GHS 7的实施
制造商和进口商无需为符合GHS 3的现有产品重新粘贴标签,但其SDS必须符合GHS 7。供应商可以继续供应2023年1月1日前已经制造或进口,并根据GHS 3粘贴标签的危险化学品。如果这些库存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已经根据GHS 7更新了SDS,当库存的化学品投放于工作场所时,更新后的SDS必须一起提供。如果是在2023年1月1日前制造或进口的危险化学品,则可以使用根据GHS 3或GHS 7制作的标签。即使产品是在1月1日后才到使用者手中,也可以这样粘贴标签。需要注意的是,2023年1月1日后制造或进口的所有危险化学品都必须根据GHS 7制作标签和SDS。
二、危害分类的修订
与之前使用的GHS 3相比,新的GHS 7一些显著的变化如下:
1. 物理危险“易燃气溶胶”,现已修改为“气溶胶”。第1类和第2类气溶胶的分类和标签没有变化,另新增气溶胶-类别3为“不可燃气溶胶”。
2. 可燃气体-类别1现在被细分为1A和1B两个子类。类别1A又可细分为3个可燃气体子类:自燃气体、化学不稳定气体A和化学不稳定气体B。澳大利亚不采用易燃气体-类别2。
3. GHS 7中还引入了新的物理危险类别——退敏爆炸物。它是指固态或液态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经过退敏处理以抑制其爆炸性,使之不会整体爆炸,也不会迅速燃烧,因此可不划入“爆炸物”危险类别。
4. 健康危险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包含类别1眼损伤和类别2/2A眼刺激两个小类。在澳大利亚,眼刺激是否被进一步细分为2A或2B不是强制要求。
三、防范说明的更新
除危害分类有重大变动外,防范说明的变动也值得受到关注。GHS 7的一些防范说明更加便于阅读,也更加灵活,可以进行整合。在不影响安全信息的前提下,新标准也允许防范说明进行文本上的变动。制造商和进口商需要及时检查自己产品的防范说明是否是最新的。如果化学品分类发生变化,那么标签和SDS都需要及时更新。
图片来源:
Changes to chemical classifications and labelling under GHS 7
Manufacturers and importers of workplace hazardous chemicals – Adoption of GHS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