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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A提供建设性意见,帮助企业顺利实现CSR的部分联合提交

来源 未知 作者

近日,ECHA公布了关于化学品安全报告(CSR)的部分联合提交的指南文件,对领头注册人(LR)和成员各自如何提交CSR做出了详尽的指导意见,为CSR的顺利联合提交铺平了道路。

REACH法规规定,注册吨位在10吨/年以上的物质,在提交注册卷宗的同时,还应附上一份CSR。根据REACH法规附件I的要求,CSR的主体框架可分成2个部分:Part A以及Part B。Part A的主体内容为必要的风险管理措施以及企业已实施并传递这些信息的声明。Part B是CSR的核心部分,包括物质鉴别信息、危害评估,包含的用途以及暴露评估,风险表征。对于同一个物质而言,通常鉴别信息、危害评估信息是相同的,而用途以及暴露评估往往会因不同企业而异,并且出于保密考虑,企业很多时候不愿意透露这些机密的信息。因此,许多领头注册人(LR)往往会选择不联合提交CSR或者只是在CSR中包含常见的几种用途。

在该指南文件未出台之前,行业内的通用做法是:LR如果未包含或者部分包含CSR,哪怕仅仅是企业的用途没有被LR全部涵盖,也需要企业自行开发完整的CSR部分,或者由企业在欧盟的下游用户针对未被包含的用途,开发自己的CSR。

而该指南文件的出台意味着,只要LR提出CSR将以全部或者部分的形式参与联合提交,企业只需要准备缺失部分内容即可。这种操作形式可以节省企业大量的开发完整的CSR的时间,若企业的用途不被包含,则企业仅需进行相应暴露场景的开发。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讲,CSR的部分联合提交可细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 LR的CSR包含Part A和Part B以及企业的全部用途。企业无需任何额外工作,只需提交个人卷宗部分即可。

2. LR的CSR仅仅包含Part B部分以及企业的全部用途。企业只需提供必要的风险管理措施以及实施并传递这些风险管理措施的声明,并在个人卷宗第13部分附上这部分内容。

3. LR的CSR包含Part A和Part B部分,但是仅包含企业的某些用途。企业需要为其他不被包含的用途开发相应的暴露场景以及风险表征,并在个人卷宗第13部分附上这部分内容。

4. LR的CSR仅包含Part B的部分内容比如物质鉴别信息、危害评估等。企业需自行准备Part A部分以及Part B未包含的暴露场景,风险表征等信息,并在个人卷宗第13部分附上这部分内容。

5. LR的CSR不联合提交。企业需要从LR获取必要的分类标签,预测无影响浓度(PNEC), 推导无影响水平(DNEL)信息以及相应的危害数据信息,自行开发完整的CSR;或者由LR提供相应的CSR模板,企业在此基础上开发属于自己的CSR。最终需在个人卷宗第13部分附上完整的CSR。

CSR部分联合提交指南文件的出台,对于广大注册吨位在10吨/年以上的物质企业而言,无疑是个福音。企业只需对LR发布的用途进行确认,筛选出哪些用途不被LR包含,对这些用途开发相应的暴露场景即可。同时,在确保按时完成注册的前提下,亦无需担心自己的吨位,用途等机密信息会被LR(往往是竞争对手)以收集信息的名义获取。

名词解释

用途:系指任何加工,配制,消耗,存储,保管,处理,充入容器,在容器间转移,混合,物品的生产以及任何其他应用。

暴露场景:系指包括操作条件和风险管理措施在内的一系列条件,描述了物质在其生命周期中是如何制造和被使用的,以及制造商和进口商如何控制或者推荐其下游用户如何控制对环境和人类的暴露。这些暴露场景可以包括特定的一个过程或用途或者是类似的一系列过程或用途。

一个暴露场景可以包含一个用途或者多个类似的用途。在REACH注册卷宗里面,填写的每个用途都必须在CSR的相应的暴露场景中得到体现;而暴露场景的信息就是由这些用途的使用条件,风险管理措施等信息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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