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欧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EU) 2019/1021的修订法案(EU)2023/1608,正式确定将PFHxS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列入欧盟POPs法规附件I。该修订条例将于公报发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适用于所有成员国,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在法规 (EU) 2019/1021 附件 I 的 A 部分中,添加了以下条目:
物质 | 全氟己烷磺酸(PFHxS)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 “全氟己烷磺酸(PFHxS)及其盐类和PFHxs相关物质”是指以下内容: 1) 全氟己烷磺酸,包括其任何支链异构体; 2) 其盐类; 3) PFHxS相关物质:根据《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定义,是指含有C6F13S-化学组成部分作为其结构元素之一并可降解为PFHxS的任何物质。 |
CAS号 | 355-46-4及其他 |
EC号 | 206-587-1及其他 |
中间用途或其他规范的特殊豁免 | 1. 就本条目而言,第4(1)条款第(b)点应适用于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PFHxS或其任何盐类的浓度≤0.025 mg/kg(按重量计0.0000025%)。 2. 就本条目而言,第4(1)条第(b)点应适用于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所有PFHxS相关物质浓度总和≤1 mg/kg(按重量计0.0001%)。 3. 就本条目而言,第4(1)条第(b)点应适用于存在于浓缩消防泡沫混合物(待使用或用于生产其他灭火泡沫混合物)中的PFHxS、其盐类和PFHxS相关化合物的浓度≤0.1 mg/kg(按重量计0.00001%)。委员会应在2026年8月28日之前重新审查和评估该项豁免。 |
关于全氟己烷磺酸(PFHxS):
全氟己烷磺酸(PFHxS)属于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PFAS)物质,作为全氟辛烷磺酸PFOS和PFOA的替代品,广泛用于消防泡沫、金属电镀、纺织品、皮革、抛光剂、清洁/洗涤剂、涂层以及电子和半导体制造等领域。由于其远距离环境迁移的特性,全氟己烷磺酸(PFHxS)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017年,PFHxS及其盐类被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列入高度关注物质(SVHC)清单,去年6月,PFHxS及其147个盐类及相关化合物又被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A持久性有机物消除清单,无任何豁免条件。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是一类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半挥发性和高毒性的天然或人工合成的有机污染物。它们能通过各种环境介质(大气、水、生物等)进行远距离迁移,对人类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欧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于2019年发布,用于管理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的物质,其主要目的包括:
- 禁止或严格限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生产、投放市场和使用;
- 尽量减少作为工业副产品形成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环境排放;
- 确保受限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储存得到安全管理;
- 确保对由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构成或受其污染的废物进行无害环境的处置。
瑞旭提醒:
全球范围内对PFAS物质的管控日益严格,相关企业务必密切关注最新的法规政策,了解最前沿的技术方法,以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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