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加拿大环境部对《多氯联苯条例》和《指定用于执行目的的监管规定的条例》进行了修订。《多氯联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包括了停止使用含有多氯联苯的设备的最后期限,并规定了在销毁前的储存期限。
多氯联苯(PCB)是一种在环境中和人体、动物组织中具有极高持久性的有害物质,被认为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构成严重威胁。由于其剧毒性质,多氯联苯已被列入1999年《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EPA)附件1的有毒物质清单的第1部分。《多氯联苯条例》的修订旨在最大程度地减少多氯联苯的接触和环境排放,以确保人类健康和环境的保护。
由于《减少燃煤发电二氧化碳排放条例修订案》的实施,一些燃煤发电设施将在2025年至2029年12月31日期间关闭,这些设施使用含有多氯联苯的设备。因此,相关运营商要求延长含多氯联苯设备的终止使用期限,以便与设施的关闭保持一致。拟议的修正案将允许那些计划在2029年12月31日之前关闭的电力设施继续使用含PCB的某些设备,但必须经官方批准。
此外,加拿大国防部(DND)拥有多件含PCB设备,但根据《条例》,目前不允许使用这类设备,必须按规定的期限停止使用。考虑到军事装备的性质和相关资产处置要求,DND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处置军事装备。修正案的提出旨在为军事装备的使用和存储特殊情况提供例外。根据修正案,当找不到合适的非PCB替代品时,将允许继续使用和储存这类装备,但必须通过正式的官方申请程序来延长装备的储存期限。
此通告发布后的60天内,欢迎所有人向有关部门提交有关拟议法规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