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1月1日起, K-REACH将取代原有毒化学品控制法案(TCCA)而正式实施。因K-REACH法规中注册豁免条款比TCCA法规更为严苛,对于符合TCCA豁免条件的企业,建议在K-REACH法规实施前完成在TCCA法规下的豁免申请。
我们对比了TCCA法规和K-REACH法规下的豁免条款,发现很多在TCCA条款下豁免的物质,并不属于K-REACH豁免范围。
TCCA下豁免情况 | K-REACH |
吨位低于100kg/年的新化学物质 | 简易申报 |
用于研究开发类的新化学物质(R&D) | 豁免情况发生变化 |
生产和进口新化学物质不超过10吨/年,且仅用于出口 | 豁免 |
生产和进口新化学物质不超过10吨/年,且用于生产仅出口的化学品 | 不豁免 |
平均分子量高于1000,单体中不含新化学物质及TCCA监管的物质 | 豁免情况发生变化 |
符合2%规则的聚合物,即聚合物中含有新化学物质的单体或反应体含量低于2%; | 不豁免 |
嵌段聚合物(所有嵌段不含新化学物质) | 不豁免 |
接枝聚合物(所有嵌段不含新化学物质) | 不豁免 |
平均分子量高于10000的非离子型高分子化合物 | 豁免情况发生变化 |
1991年2月2日之前已经在韩国境内以商业化为目的而进行生产或进口的物质 | 不豁免 |
从对比表中,不难发现K-REACH下豁免情况很少,条件也更为严格。而根据K-REACH法规规定,对取得TCCA豁免确定的物质被认为取得K-REACH的豁免确认。 因此我们建议如企业物质满足TCCA豁免条款的,应在K-REACH实施(2015年1月1日)前完成TCCA豁免申请,避免在K-REACH下履行注册等义务,徒增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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