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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EACH专题:专家建议企业提早完成TCCA豁免申请

来源 未知 作者

自2015年1月1日起, K-REACH将取代原有毒化学品控制法案(TCCA)而正式实施。因K-REACH法规中注册豁免条款比TCCA法规更为严苛,对于符合TCCA豁免条件的企业,建议在K-REACH法规实施前完成在TCCA法规下的豁免申请。

我们对比了TCCA法规和K-REACH法规下的豁免条款,发现很多在TCCA条款下豁免的物质,并不属于K-REACH豁免范围。

TCCA下豁免情况K-REACH
吨位低于100kg/年的新化学物质简易申报
用于研究开发类的新化学物质(R&D)豁免情况发生变化
生产和进口新化学物质不超过10吨/年,且仅用于出口豁免
生产和进口新化学物质不超过10吨/年,且用于生产仅出口的化学品不豁免
平均分子量高于1000,单体中不含新化学物质及TCCA监管的物质豁免情况发生变化
符合2%规则的聚合物,即聚合物中含有新化学物质的单体或反应体含量低于2%;不豁免
嵌段聚合物(所有嵌段不含新化学物质)不豁免
接枝聚合物(所有嵌段不含新化学物质)不豁免
平均分子量高于10000的非离子型高分子化合物豁免情况发生变化
1991年2月2日之前已经在韩国境内以商业化为目的而进行生产或进口的物质不豁免

从对比表中,不难发现K-REACH下豁免情况很少,条件也更为严格。而根据K-REACH法规规定,对取得TCCA豁免确定的物质被认为取得K-REACH的豁免确认。 因此我们建议如企业物质满足TCCA豁免条款的,应在K-REACH实施(2015年1月1日)前完成TCCA豁免申请,避免在K-REACH下履行注册等义务,徒增成本。

如想了解更多K-REACH的信息,欢迎发邮件至info@cirs-group.com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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