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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PA发布提案:十溴二苯醚和PIP(3:1)将面临更严格的监管

最近,美国环境保护署 (EPA) 发布了一项拟议提案,旨在修改有关十溴二苯醚和异丙基磷酸苯酚 PIP (3:1)相关的法规,该提议正处于为期 70 天的公众评议期。

这两种物质都是属于长期存在于环境中,属于拥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PBT)化学物质,需要遵守《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 的风险管理。

背景

十溴二苯醚是一种阻燃剂,用于核发电设施的电线电缆以及航空航天和汽车的多种应用,包括零件替换。EPA曾致力于减少与包括十溴二苯醚在内的更大类阻燃剂(即多溴二苯醚)的接触,因发现接触十溴二苯醚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包括损害中枢神经系统的发育和生殖问题。至此,其在2021 年《风险管理规则》的终稿中就禁止在商业领域制造、加工和销售十溴二苯醚和含十溴二苯醚的产品或物品,但也有一些例外情况允许获得豁免权。

PIP (3:1) 则是一种增塑剂、阻燃剂、抗磨添加剂或抗压添加剂,用于液压油、润滑油、润滑剂和润滑脂、各种工业涂料、粘合剂、密封剂和塑料制品。它还广泛用于主要的消费品和商业产品,如手机、笔记本电脑和其他电子和电气设备,以及用于运输、建筑、农业、林业、采矿、生命科学和半导体生产等各个领域的工业和商业设备。然而EPA发现,该物质对水生植物、水生无脊椎动物、沉积无脊椎动物和鱼类有毒,所以禁止在商业中加工和分销 PIP (3:1) 以及含有该化学物质的产品和物品的所有用途。而又于2023年5月,EPA又宣布要延长禁令的合规日期至2024 年 10 月 31 日。

最新修订意见

对于十溴二苯醚:

  • 要求在已确认含有十溴二苯醚的现有塑料装运托盘上粘贴标签。
  • 要求在涉及十溴二苯醚的特定活动中使用个人防护设备(也称为 "PPE"),并发布现有的保护措施,其中包括经 NIOSH 批准、指定防护系数(APF)为 10 的 N95 呼吸器和耐十溴二苯醚化学腐蚀的手套。
  • 禁止在十溴二苯醚、含有十溴二苯醚的产品的制造、加工和商业销售过程中向水中释放十溴二苯醚,并要求所有相关方遵守法规。
  • 延长用于核能发电设施的含十溴二苯醚电线电缆绝缘材料的加工和商业销售的合规日期

对于 PIP (3:1):

  • 将润滑油和润滑脂的豁免范围缩小至航空和涡轮机用途,逐步在5年内禁止所有其他用途。
  • 将摒除汽车新件和更换件的规定改为 15 年逐步禁止新零件,并额外增加15年用于更换零件中的物质
  • 不会进一步延长 2024 年的合规期限

https://www.epa.gov/newsreleases/epa-proposes-stronger-rules-protect-people-persistent-bioaccumulative-and-tox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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