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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院推翻EPA针对制造过程中产生PFAS的禁令

来源 瑞旭集团 作者

2024年3月21日,美国法院发布了针对环保署(EPA)的重要裁决,推翻了EPA于2023年12月下达的禁令。EPA禁令要求德克萨斯州的Inhance Technologies公司更改其氟化工艺或暂停其长期以来的氟化塑料容器过程,以防止产生长链全氟烷基物(PFAS)。美国法院则认为,EPA的行动超出了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所授权的范围。

Inhance Technologies公司自1983年起就使用特定技术对塑料容器进行氟化处理,以创建一个阻止容器内外有害物质交换的屏障。这一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长链全氟烷基物(PFAS)是一种难以分解的化学物质,广泛使用且可能导致健康问题,如癌症和心血管疾病。

Inhance最终并没有采纳EPA的禁令,改变其工艺或停止氟化容器,而是向 EPA提交了两份重大新用途通知(SNUNs)。

美国法院指出,TSCA第5节旨在监管物质的初始制造阶段,且EPA实施的重大新用途规则(SNUR)针对的是某种化学物质可能对健康或环境构成不合理风险的新用途,而非针对长期存在的制造过程。此外,EPA在其提议和最终确定的重大新用途规则(SNUR)中并未将氟化行业作为受影响行业。

法院的裁决强调EPA不能将“重大新用途”的定义任意扩展至长期存在的制造过程。虽然这一决定阻止了EPA的进一步行动,但并未剥夺EPA根据TSCA第6节采取适当程序监管Inhance氟化过程的能力。

该裁决保障了企业在清晰合理的法律框架内运作,同时提醒联邦机构必须遵循国会设定的规则。

来源:https://www.ca5.uscourts.gov/opinions/pub/23/23-60620-CV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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