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的第5(a)(2)项,美国环保署正在制定属于生产前通知(PMNs P-06-36和P-06-37)并由环保署发布的(TSCA)部分中的金红石、锡锌、钙掺杂物(CAS No. 389623-01-2),以及金红石、锡锌、钠掺杂物(CAS No. 389623-07-8)的重要新用途规则(SNURs)。根据最终规则被认为是重要新用途的业务,包括生产、进口和使用这2个物质的企业或个人至少要在业务开展90天前告知EPA。
考虑到化学物质使用在新的领域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所以EPA认为这些措施都是非常有必要的。提交上来的通报将有利于EPA去评估该化学物质的预期用途,必要情况下能禁止或限制该物质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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