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学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权威发布 | 欧盟REACH法规新增第32批1项SVHC高关注物质,清单已达242项

赫尔辛基时间2024年11月7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 (ECHA) 正式公布第32批1项SVHC高关注物质:磷酸三苯酯 (TPP)。截至当前,SVHC高关注物质(又称:候选授权物质清单)总数共计242项。

此前希科曾经报道,ECHA在2024年10月16日宣布,经过数月的评估和讨论,欧盟成员国委员会(MSC)在10月的会议上达成一致,确定将磷酸三苯酯 (TPP)列入SVHC清单,并计划于11月初由ECHA正式发布公告。

磷酸三苯酯 (TPP)主要用作树脂、工程塑料和橡胶的阻燃剂和增塑剂,由于磷酸三苯酯具有潜在的内分泌干扰特性,根据REACH法规第57(f)条-环境,此前已被提议列入候选名单。其主要存在的高风险材料,包括如塑料、橡胶、发泡材料、PCB、胶粘剂、涂料、电子元器件、纺织品、油脂等。

本次新增的1项物质详细信息如下:

物质名称

CAS号/EC号

提议原因

常见用途

磷酸三苯酯 (TPP)

Triphenyl  phosphate

115-86-6 / 204-112-2

内分泌干扰特性(第57(f)条-环境)

Endocrine disrupting properties (Article 57(f) - environment)

作为阻燃剂和增塑剂用于聚合物配方、胶粘剂和密封剂。

This substance is used as a flame retardant and plasticiser in polymer  formulations, adhesives and sealants.

希科检测提醒

输欧产品如含有超过0.1%的SVHC,企业需履行信息传递和SCIP通报义务,若含量超过0.1%的SVHC出口量超过1 t/y,还应进行SVHC通报。

企业责任和义务

企业需注意,产品中如含有SVHC物质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1. 物品中SVHC含量超过0.1%时,其供应商必须向物品的接收方提供安全使用的信息;

2. 应消费者要求,在45日免费提供可获取的充足信息,包括物质名称及其含量等;3. 如同时出口量超过了1吨每年,物品的进口商和生产商还需要在即日起的6个月内完成向ECHA通报;4. 从2021年1月5日起,物品中包含超过0.1%的SVHC清单中的物质,还需要向ECHA的SCIP数据库提交相关信息5. SVHC清单中的物质将来可能被加入授权物质清单,届时企业必须申请授权才能继续使用。

希科检测将持续关注SVHC相关动态,并为企业提供法规解读及SCIP通报等合规服务。

关于我们

 杭州希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国际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为瑞旭集团专注于检验检测事业的全资子公司,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希科检测以“助力企业产品合规,提升健康生活品质”为使命,专业开展产品检测服务,帮助客户确认产品信息、质量及安全,提升品牌竞争力,为健康生活传递信任。 

希科检测拥有CMA资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资质,实验室面积超过10000平方。实验室配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气相色谱仪(GC)、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LC-MS-MS)、离子色谱仪(IC)、红外光谱仪(IR)、能量色散X荧光光谱仪(EDX)、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AAS)、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AF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X射线衍射仪(XRD)、多探头皮肤测试系统(MPA580)、面部图像分析仪(VISIA)和紫外日光模拟器(SPF)等大批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 

希科检测现有轻工、环境、日化、医疗器械、微生物(P2级)、毒理、功效等多个检验检测实验室,致力于更好的为客户提供全方面的技术服务。在拥有全面检测能力的基础上,实验室不断自我革新,参拟多项国家标准、团体标准,并拥有多项实验室技术专利。

SVHC清单下载

        中文:242项32批SVHC清单-中文.pdf
        英文:The list of these 242 SVHCs and possible applications.pdf

相关推荐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化规通”!聚焦中国, 放眼全球, 关注化学品合规风险,全球REACH、禁限用物质、下游产品应用法规、危化危货、供应链合规和双碳,最新一手资讯。

化规通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