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瑞士联邦公共卫生办公室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通报了对瑞士化学品法规“免受危险物质和配置品保护指令”(ordinance on protection against Dangerous Substances and Preparations)的修订稿AS 2012。瑞士化学品条例针对化学物质、配置品、产品,对其提出风险评估以及对将其置于市场包括用途相关的具体要求。修订法案的目的在于使瑞士法规与其主要贸易伙伴达成联盟,以提高健康和环境保护水平。瑞士方面同时提供德文版和法文版的法律修订草案,邀请公众在8月31日前将意见传达。
此次修订案中,瑞士明确规定所有物质在2012年12月1日起须执行GHS即“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全球协调制度法规”制度,配置品则从2015年起执行。法规新增了一些特定的法律义务,比如通报要求和禁止对某些产品进行“场外交易”。
瑞士法规要求制造商必须保证物品和制品的安全,在该法规中目前执行54项“非常关注物质清单(候选物质清单)”,对比欧盟目前的84项物质清单,前者被后者包含。
据悉在4月20日,瑞士联邦环境办公室(FOEN)向WTO发出通报,修订“瑞士化学风险降低管理条例(ORRChem)”,拟将REACH法规附件XIV下需授权使用的14种物质的授权管控纳入ORRChem,同时严格限制含有镉、有机锡化学物、丙烯酰胺、富马酸二甲酯等进入市场或使用。修订ORRChem的目的同样在于与欧盟法规看齐。此次化学品法规修订草案的发布也是与欧盟法规保持一致性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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