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出口欧盟国家需要提供标签和SDS。欧盟制造商、进口商和下游用户常常会担心,在标签或SDS上披露混合物的全部成分会造成商业机密的泄露。因此可能需要使用物质的替代化学名称,来保障活动机密性和知识产权。
在CLP法规中,混合物中使用替代化学名称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 欧盟尚未对该物质制定工作场所暴露限制;
2. 如果使用替代化学名称能满足提供足够信息的要求,以便能够在工作场所采取必要的健康和安全预防措施,并且满足混合物加工产生的风险可以控制的要求;
3. 该物质被专门归类为以下一种或多种危险类别:
(a) CLP法规附件I第 2 部分中提到的物理危害;
(b) 急性毒性,类别 4;
(c)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 2;
(d)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 2;
(e)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暴露,类别 2 或 3;
(f)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暴露,类别 2;
(g)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险,第 3 类或第 4 类。
根据 CLP 法规要求使用替代化学名称需缴纳费用。数量通常取决于公司的规模以及请求所涉及的混合物的数量。另外,替代化学名称不能指定“第三方代表”或“唯一代表”申请。
ECHA根据法规条例的要求,对在最多5种混合物中使用物质替代化学名称的请求征收规定的费用4,000欧元。如果请求方是中小企业(符合法规2003/361/EC定义的),ECHA将征收减免费用,如下:
表1 中小企业最多5种混合物中物质的减免费用
减免后的费用 | |
中型企业 | 2,800欧元 |
小型企业 | 1,600欧元 |
微型企业 | 400欧元 |
在额外混合物中使用物质的替代化学名称,每增加10种混合物应征收额外费用,如下:
表2 每增加10种混合物使用替代化学名称的费用
费用 | |
标准费用 | 500欧元 |
中型企业 | 350欧元 |
小型企业 | 200欧元 |
微型企业 | 100欧元 |
ECHA收到费用的日期将视为收到物质替代化学名称请求的日期。支付的费用应以欧元支付。只有在ECHA发出发票后,才应进行支付。支付应转账至ECHA的银行账户, 每笔支付必须在参考字段中注明发票号。任何超额支付将被退款,不得用于抵扣未来的支付。
欧盟对于替代物质化学名称的申请要求较为苛刻。但对于一般混合物来说,如果是无GHS分类的组分,且在欧盟不具有职业接触限值,则可以不披露在SDS或标签上。对于具有GHS分类的组分,如果在欧盟不具有职业接触限值,也不具有特殊浓度限值等特定要求,且组分浓度在欧盟要求的通用临界值以下,也可以不体现在SDS或标签上。
表3 欧盟通用临界值
危害分类 | 需要考虑的通用临界值 | |
急性毒性 | 类别1-3 | 0.1% |
类别4 | 1% | |
皮肤腐蚀/刺激 | 1% | |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 1% | |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3 | 1% | |
吸入危害 | 1% | |
危害水生环境 | 急性危险,类别1 | 0.1% |
长期危害,类别1 | 0.1% | |
长期危害,类别2-4 | 1% |
备注:通用临界值通常以重量百分比(w/w%)表示,但危险气体混合物类别最好以体积百分比(v/v%)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