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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急管理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年报提交11月30日截止

来源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

为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年报(以下简称年报)工作,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报企业

本市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明的企业(以下简称年报企业)。

二、年报内容

年报企业上年度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品种、数量和主要流向等情况(未生产或销售的企业做零申报)。

三、年报程序

(一)年报企业网上填报

年报企业登录应急管理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点击查看),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报本企业上年度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品种、数量和主要流向等情况。

(二)发证机关网上查看

发证机关登录应急管理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查看年报企业网上填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退回年报企业重新填报。

年报企业在登录、填报时遇有问题,请及时致电发证机关联系解决(联系电话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年报企业应当于2022年11月30日前,使用应急管理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本企业上年度年报工作。

(二)发证机关应当落实专人,将本通告传达至辖区内年报企业,指导服务年报企业做好年报工作,确保年报完成率达到100%。

(三)年报企业不如实或者不按时报告年度生产、经营等情况的,按照《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三十条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本年报工作不收费。

(五)除另行通告或另有规定外,以后各年度年报时间按照《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的规定执行,报告内容按照应急管理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执行,年报工作按照本通告执行。

附件: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明发证机关联系电话

发证机关

发证名称

联系电话

上海市

应急管理局

第一类生产、

经营许可证

第二类生产、

经营备案证明

第三类生产备案证明

54666586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

临港新片区

管理委员会

第一类生产、

经营许可证

第二类生产、

经营备案证明

第三类生产、

经营备案证明

68281592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第三类经营备案证明

67126666-6657

浦东新区

应急管理局

第一类生产、

经营许可证

第二类生产、

经营备案证明

第三类生产、

经营备案证明

38939805

38939807

嘉定区

应急管理局

第二类生产、

经营备案证明

第三类生产、

经营备案证明

59531387

松江区

应急管理局

第二类生产、

经营备案证明

第三类生产、

经营备案证明

37736904

青浦区

应急管理局

第二类生产、

经营备案证明

第三类生产、

经营备案证明

69736083

奉贤区

应急管理局

第二类生产、

经营备案证明

第三类生产、

经营备案证明

57185999

黄浦区

应急管理局

第三类经营

备案证明

63216859

静安区

应急管理局

第三类经营

备案证明

33095719

63176102

徐汇区

应急管理局

第三类经营

备案证明

64030517

长宁区

应急管理局

第三类经营

备案证明

62126761

普陀区

应急管理局

第三类经营

备案证明

52564588-5919、5920、5921

虹口区

应急管理局

第三类经营

备案证明

25658392

杨浦区

应急管理局

第三类经营

备案证明

55218367

宝山区

应急管理局

第三类经营

备案证明

26097633

闵行区

应急管理局

第三类经营

备案证明

33883510

金山区

应急管理局

第三类经营

备案证明

57921660-6616

崇明区

应急管理局

第三类经营

备案证明

69696988

59612771

参考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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