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3日,泰国工业部公布了《污染物排放和转移登记(PRTR)》草案,草案拟建议对于机器功率为500马力及以上的工厂2023年1月1日起生效;机器功率小于500马力的工厂于2027年2月1日生效。
按照草案,工厂应该报告生产、存储和消耗的化学品数量, 并评估排放或运输到环中境或工厂外污染物的潜在数量。不消耗、生产、储存、持有化学物质或排放污染物的工厂,应每年申报其在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没有持有或排放污染物。根据工业部的要求,该报告应在次年7月1日前提交。
附件一中列出了108种化学污染物清单, 不仅包括重金属、乙醛、苯等常见危害物质,还包括了很多常用化学品比如丙酮、丙烯酸等。瑞旭集团已经将完整清单翻译成中英文,有需要的可以联系瑞旭同事或发邮件到service@cirs-group.com免费获取。
附件二中通报企业分为19类工业集团,这些行业都会受新规所影响。
1. 工厂产品行业集团,即1、2、9、21号工厂
2. 食品行业和相关业务,即4-8号、10-20号、90、92号工厂
3. 纺织工业集团,生产皮革和皮革制品,即22-33、93、98号工厂
4. 木材加工业和木制品,如木材制成的家具或装饰品,即34-37号工厂
5. 纸张及纸制品制造业集团,即38-41号工厂
6. 化工和石化行业集团,即第42-48号工厂
7. 炼油厂、气体分离厂和石油产品工业集团,即 49 – 50 和 89 号工厂(仅限天然气分离厂)
8. 橡胶及橡胶制品行业集团,即51号、52号工厂
9. 塑料制品行业集团,即53号工厂
10. 石头、砾石、沙子或土壤用于建筑的工业集团,即3号工厂
11. 非金属制品或与建筑相关的产业集团,即54-58号工厂
12. 通用钢和金属制品制造业,即59-64号、104号工厂
13. 机械制造产业集团,即65-70号工厂
14. 电器制造业,电气和电子设备及零件,即71-74、81、94和107号工厂
15. 汽车制造业,汽车装备及零部件,即75-80号和100号工厂
16. 汽车修理、喷涂防锈漆、洗涤或灌浆业,即95号工厂
17. 废物综合处理行业,调整废物、填埋、污水和回收的总量,即101、105和106号工厂
18. 发电和蒸汽销售行业,即88号和102号工厂
19. 其他制造业,即82号,83号、84-87号、89号工厂(非气体分离厂)、91号、96号、97号、99号和103号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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