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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追溯码实施政策对比:北京 vs 上海!

2024年2月,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和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正式发布《关于推进基于“一企一品一码”的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及危险货物装卸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危险化学品赋码和动态出入库系统建设或改造工作。随着北京市《危险化学品全流程追溯管理技术规范》(DB11/T 2196-2023)于2024年4月1日正式实施,北京多区企业已被要求开始申请与粘贴危险化学品追溯码。

上海与北京的危险化学追溯码政策都可以认为是全国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试点工作的升级,给不少国内外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合规带了非常大的挑战。瑞旭集团特别对比了上海和北京危险化学品追溯码政策的差异 (具体以北京发布文件为准),供广大企业和朋友参考。

法规依据及指南

北京

上海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六条 本市鼓励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门储存、统一配送、集中销售,推动危险化学品集中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教育、卫生、体育、科技等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鼓励生产经营单位通过本市危险化学品信息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交易活动,实现危险化学品全过程可追溯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出入库信息化)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使用企业以及其他存放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采用电子标签等自动识别技术手段,实现危险化学品出入库信息动态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可以根据监管需要,实时获取危险化学品库存和出入库信息。

《危险化学品全流程追溯管理技术规范》(DB11/T 2196-2023)

《北京市危险化学品集中管理体系信息平台用户使用手册(企业)》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推进基于“一企一品一码”的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及危险货物装卸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DB31/T 1250 《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化监管技术规范 危险化学品追溯码》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出入库信息管理及追溯码建设指导书》

适用危险化学品范围

北京

上海

《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调整版)》内列明的所有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内列明的危险化学品,其中1-2827项以及第2828项内列明的88个小项需要强制赋码。其他2828小项和符合70%原则的危险化学品混合物不强制赋码,但需要上报出入库。

在本市生产的带包装危险化学品应由生产单位粘贴追溯标签。从外埠流通至本市内的包装危险化学品应由京内首家经营单位粘贴或协调供货单位贴码。

在本市范围内生产、进口、充装、分装、更换化学品标签应赋追溯码。

从上海口岸通关、在本市范围内流通的进口危险化学品,在进入本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仓储)许可企业仓库后应赋追溯码(作为该经营企业原料自用的除外)。

豁免赋码产品范围

北京

上海

易制毒化学品、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气瓶已有《DB 11/T 1904-2021 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电子追踪管理规范》、《DB 11/T 1530—2018危险化学品气瓶追溯技术规范》的,不适用于本标准的管理。

北京市票据企业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上下游均不在京内的不追溯。

散装危险化学品应通过追溯系统填报信息。

  • 包装规格小于100 克/毫升的无需赋码。
  • 使用管道运输和油船、散装化学品船和液化气船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不在赋码范围内。
  • 自上海口岸通关后直接运输至外省市,或直接运输至本市企业作为生产原料自用的危险化学品无需赋码。
  • 仅以出口为目的危险化学品(计划)。
  • 面向消费者的日用化学品(计划)

追溯系统

北京

上海

北京市危化品集中管理体系信息平台

https://yjglj.beijing.gov.cn

http://103.83.44.210:9090/ 外埠企业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追溯码管理子系统

https://yqypym.yjglj.sh.gov.cn:81/cone/dcrs-trace-enterprise/login

微信公众号“上海应急守护”

危险化学品追溯码

北京

上海

一物一码:

同一企业、同一危险化学品、同一批次,每个包装上的二维码都不相同。

一品一批一码:

同一企业、同一危险化学品、同一规格、同一批次,每个包装上的二维码是相同的。

粘贴要求

北京

上海

应在最小包装上粘贴追溯标签。如有多层包装,应申请多级追溯标签并应分层粘贴追

溯标签。系统可以自动分配瓶子上的子码和外箱上的母码。

需在危险化学品每段流通环节的最小外包装上规范印刷、粘贴危险化学品追溯码。使用槽罐车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可使用虚拟追溯码,也可将危险化学品追溯码印刷在提货单/订单上。

动态出入库系统

北京

上海

京内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含仓储)需要采集出入库信息。另外,运输信息也需要采集。

追溯过程应尽可能通过对接已建成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避免重复采集。

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许可或经营(带储存设施、仓储)许可的企业应建设或完善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出入库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并与上海市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系统对接。

实施日期

北京

上海

尽管技术层面的地标已经于2024年4月1日生效,尚未看到全面实施的红头文件发布。

  • 全市:2024年12月31日
  • 浦东:2024年8月31日
  • 特殊情况:2025年6月30日(跨国公司进行系统改造)

瑞旭点评

相对于北京的要求,上海危险化学品追溯码的豁免范围和实施日期也更加明确。两者的适用危险化学品范围基本相同,但受影响的企业和产品类别肯定会有差异。尽管北京的一物一码政策看上去更难实施,但追溯码的申请比上海要容易些,填报的信息更少。两个地方都提到支持信息化系统对接,这对于产品种类特别多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而言多了一条合规途径。不过目前来看,北京和上海两地的危险化学品追溯码并不能通用,这并不利于货物的全国流通。

瑞旭集团(CIRS)可以提供上海市及北京市危险化学品追溯码及动态出入系统一站式解决方案,已为多家客户提供合规咨询、追溯码申请、系统定制和开发服务。

联系电话: 136 1581 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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