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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导则》等2项标准征求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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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国家安监总局对外发布《化工企业安全保护措施分析应用指南》、《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导则》2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并对外征求修改意见。企业可于2013年2月8日前,填写《标准征求意见表》提交意见。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导则》于2011年6月1日正式起草,2012年3月完成标准初稿,2012年10-11月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件。该标准从全过程管理角度,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涉及的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运输包装、专用车辆、从业人员、承运商管理、装卸作业、行程管理和应急管理等内容做出规定,作业者、管理者、监督者在进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时需要按照标准和导则进行操作,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

《化工企业安全保护措施分析应用指南》于2011年6-11月进行起草,2011年12月征求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该标准综合考虑了国外其他国家或机构对LOPA技术(保护层分析,国际上通用的一种半定量的风险评估方法,是在定性危害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估保护层的有效性,确保过程风险减少到可接受水平的系统方法)的规定和国内化工企业的现状,为国内化工企业开展LOPA提供规范性依据。标准主要内容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缩略语和定义、保护层分析基本程序、场景识别与筛选、初始事件确认、独立保护层评估、场景频率计算、风险评估与决策、LOPA文档、LOPA后续跟踪及审查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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