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学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实施指南(试行)对外发布

来源 安监总局 作者
继2015年3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公布后,配套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也于2015年9月2日正式对外发布。指南主要列出了危化目录中物质的参考分类信息,并对特殊情况进行了解释说明。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列出的分类信息表如下图所示,增加了危险性类别条目。根据指南文件,危险化学品企业可更好的掌握化学品的危险特性。至此,《目录》管理与登记管理及鉴定管理实现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全面覆盖。点击下载《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
品名别名英文名CAS危险性类别备注
液氨;氨气ammonia;liquid ammonia7664-41-7易燃气体,类别2
加压气体
急性毒性-吸入,类别3*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B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1

另外指南特别指出,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并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不小于70%的混合物(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除外),可视其为危险化学品并按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对于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并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小于70%的混合物或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生产或进口企业应根据《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鉴定分类,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

想了解更多《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和《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信息,欢迎报名参加第一届亚太化学品法规峰会暨第五届中韩日化学品法规峰会。届时,中国国家安监总局陈金合工程师将围绕2015危化目录分类鉴定和登记情况与企业进行交流。点击查看

相关链接: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化规通”!聚焦中国, 放眼全球, 关注化学品合规风险,全球REACH、禁限用物质、下游产品应用法规、危化危货、供应链合规和双碳,最新一手资讯。

化规通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