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学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英国脱欧,原先的REACH注册将取消?

来源 瑞旭技术 作者
2016年6月有一个重大事件那就是英国脱离欧盟的公投。英国脱离欧盟预示着:整个欧盟的政治、经济、外交格局将发生深层变化,但对全球产生的影响到底如何目前难以判断。对于企业来说关注的是对其贸易是否产生重大影响,目前来看中英贸易相关企业尤其是委托了英国唯一代表(OR)的完成REACH法规注册非欧盟企业将首当其冲。面对已经支付了REACH注册高昂的数据费和行政费完成注册的英国企业和委托英国OR完成注册的非欧盟企业将如坐针毡,后期处理不好企业损失将巨大。
之前各界存在不少关于英国脱欧后,REACH在英国是否继续适用的猜想。尤其是已经委托英国唯一代表完成正式注册的非欧盟企业,更是希望REACH能在英国继续适用。还有些对英贸易企业,处于观望状态,不敢轻易开展注册工作。
2017年9月22号,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在官网上发布了新的QA,新增了英国脱欧对欧盟化学品法规,如REACH, CLP,BPR以及PIC的影响。
以下列举几个企业比较关心的话题进行分析
1.问:英国脱欧后,英国的公司是否还需要在2018年注册截止期之前完成分阶段物质的注册?非分阶段物质的注册要求是否也不变

答:英国正式脱欧,2019年3月30号之前,英国依然是欧盟成员国之一,因此REACH法规依然适用。英国的公司依然需要根据REACH法规履行REACH下的注册义务,但是,该注册义务至2019年3月30号正式终止。终止后,建议企业遵循英国本土的法规要求。
2.问:英国企业已经成功完成了注册,ECHA也授予了注册号。英国脱欧后对我的注册号有什么影响?
答:根据REACH法规第3(7)条, REACH 法规规定,注册者必须是物质或者物品的生产商,进口商。法规3 (4), (9) and (11)强调,注册者必须在欧盟境内。2019年3月30号之后,英国将不再是欧盟成员国之一,因此,英国的注册者将不再视为REACH法规下的注册者。从REACH法规的角度,英国企业的注册号将视为无效。问题中的企业,英国正式脱欧后,英国将视为欧盟或者欧洲经济区之外的第三国。因此,贵司欧盟内或者欧洲经济区内的客户需要自行完成注册,或者贵司作为生产商需要坐落于欧盟27国/欧盟经济区,或者委托欧盟27国/欧盟经济区的唯一代表。如果贵司是进口商,也可以搬址至欧盟27国/欧盟经济区。
3.问:我们英国公司目前是唯一代表的身份。英国脱欧后,我们唯一代表的身份会有什么影响?
答:REACH法规关于这点有明确表述。根据法规第8 条,唯一代表必须是欧共体境内的自然人或法人。英国脱欧后,欧共体指欧盟27国/欧盟经济区。非欧盟的生产企业要委托唯一代表,只能委托位于欧盟27国/欧盟经济区的自然人或法人。因此贵司需要换唯一代表。
4. 由于英国现在仍属于欧盟的成员国,为完成REACH注册,我的英国公司已经向ECHA支付了必要的注册费用。我想知道若未来我的英国公司将REACH注册或我公司的唯一代表身份转给另一家欧盟境内的唯一代表,ECHA是否会向我的英国公司收取legal entity change的费用?
按照REACH费用法规的要求,ECHA的确将会收取相关的费用。英国脱欧将不会成为费用豁免的法律依据。
5. 我的英国公司已经完成了一个物质的REACH注册。在英国脱欧之后,我是否还需要更新我公司提交的注册卷宗
不需要。在英国脱欧之后,欧盟的法规将不再适用于英国。你公司也不再需要履行及时更新卷宗的义务。
6. 我的英国公司正在欧盟/欧盟经济区投放列入REACH法规附件XIV的高关注度物质。鉴于英国正启动脱欧程序,我公司是否还需要为其用途申请REACH授权?
这取决于哪一个日期更靠前,是这些高关注度物质各自的日落日期还是英国脱欧之日。如果脱欧之日早于日落之日,那么你公司不需要申请REACH授权。这是因为REACH法规在英国脱欧之后将不再在英国境内适用。在英国脱欧之后,ECHA将不再限制你的英国公司将列入附件XIV的物质投放市场。并且,作为一家非欧盟公司,你的公司将不能单独申请REACH授权。相反的,在欧盟27国境内的物质进口商和/或下游用户可能需要在欧盟境内为物质用途申请授权。
7. 我的英国公司持有一种化学物质某些特定用途的有效REACH授权,这项授权是欧盟委员会决策授予的。在英国脱欧之后,我公司是否仍需遵守授权中规定的使用条件?
自英国脱欧之日起,按照欧盟法规的要求,授予你英国公司的REACH授权将失效。你公司将不再需要遵守欧盟委员会授权决策设立的条件。
8. 我的英国公司一种物质的英国境内下游用户,并且该物质是按照REACH法规第562)条的规定完成授权的。在英国脱欧之后,我公司是否还需继续遵守授权的强制义务?
不需要。由于在英国脱欧之后,欧盟的法规将不再适用于英国,你的英国公司将不再受这一义务的约束。
9. 我的英国公司是REACH注册下一种化学物质的下游用户。在英国脱欧之后,我公司是否还要继续将该向我的英国供应商通报该物质的用途。
不需要。由于在英国脱欧之日之后,欧盟的法规将不再适用于英国,你公司将不再受这一义务的约束。
10. 我的英国公司是REACH注册下一种化学物质的下游用户。在英国脱欧之后,我公司是否还要继续将该物质的用途通报给我的欧盟27国供应商?
不需要。由于在英国脱欧之后,欧盟的法规将不再适用于英国,因此你公司将不再受这一义务的约束。
11. 我的英国公司是REACH注册下一种化学物质的下游用户。在英国脱欧之后,我公司是否还要继续将该物质的用途通报给ECHA
不需要。由于在英国脱欧之后,欧盟的法规将不再适用于英国,因此你公司将不再受这一义务的约束。
12. 我在欧盟的一家企业正向一家英国境内的合作伙伴购买一个化学物质,并且该物质是由我的合作伙伴完成了REACH注册。在英国脱欧之后,我们是否能继续依靠我的合作伙伴的REACH注册?
不能。为保证物质的REACH注册在欧盟27国/欧盟经济区持续有效,你的商业伙伴需要任命一个欧盟27国境内的唯一代表或者迁入欧盟27国。如果你的英国供应商没有完成该项任命或没有迁入欧盟27国,那么你的公司必须作为进口商完成相应的REACH注册。
13. 我在欧盟27国的企业参与了联合提交。此次联合提交的领头注册人是一家英国公司,并且该英国公司也是我公司购买的LOA的数据持有人。在英国脱欧后,会对我们的联合提交造成什么影响?
在英国脱欧之日后,英国企业完成的REACH注册被视为不存在。为保证你公司能继续受益于联合提交,你公司应该保证:领头注册人迁入欧盟国家;完成legal entity change,成为欧盟27国内的唯一代表;或者选举出一个新的领头注册人,并在英国脱欧日之前完成领头注册人的变更。注册人之间的协议包括:规范任命的领头注册人不能行使职能的情形的条款;关于如何在未来将共享的信息转移给新的领头注册人的条款;以及保证数据共享和成本分摊能够继续进行的安排。
14. 我在欧盟27国境内的公司正在使用的物质是由欧盟委员会授权给我们的英国供应商的。那么在英国脱欧之日后,我们对物质的使用是否还会被REACH授权涵盖?
不会。自英国脱欧之日起,REACH法规就不再在英国境内适用。这意味着相应的REACH授权也会自英国脱欧之日起失效。你公司需要保证你公司或者你公司的欧盟境内供应商获取了该物质相应用途的REACH授权,从而代替该英国供应商。
15. 根据成员国滚动计划(CoRAP2012-2014及其更新(2017321日,ECHA更新了2017,2182019年的滚动计划)的要求,英国的主管机构需要完成对一些物质的评估。在英国脱欧之日后,应该如何完成待评估物质的评估工作?
ECHA将会连同欧盟委员会和欧盟成员国主管机构在适当的时候对所有待评估的物质进行评估,并任命新的成员国主管机构接管相应物质的评估工作。2018-2020年的CoRAP的更新草案以及后续的更新计划会将英国脱欧纳入考虑。
更多关于英国脱欧的QA,请关注https://echa.europa.eu/support/qas-support/browse/-/qa/70Qx/view/topic/theukswithdrawalfromtheeu

瑞旭技术提醒您,如果您是委托英国企业做唯一代表,尚未完成正式注册的,建议您尽快换OR。因为预注册状态下更换OR不需要支付行政费,如果是已经完成正式注册的,更换OR需要支付一笔行政费用。如果您已经以英国进口商的身份完成了正式注册,可以考虑采用legal entity change方式,将注册号转移给别的企业。另外,提醒各对英贸易企业,要时刻关注和遵循英国本土的化学品法规,以免贸易受阻。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化规通”!聚焦中国, 放眼全球, 关注化学品合规风险,全球REACH、禁限用物质、下游产品应用法规、危化危货、供应链合规和双碳,最新一手资讯。

化规通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