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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化学品法》(修正案)提交给WTO,预计2025年实施

来源 瑞旭集团 作者

随着越南《化学品法》(修正案)的提交,企业需要深入了解法规,以确保其化学品符合越南的进出口要求。这些新规定涉及禁用化学品、特别控制化学品、有条件化学品、新化学物质、危险化学品等的管理。以下为越南化学品法》(修正案)的核心内容:

  1. 禁用化学品,即对人类健康、环境、国防和安全特别危险且在投资法颁布或国会颁布禁用化学品名录中。这些化学品的进口需要获得主管当局的许可证,并严格控制数量,以防止任何故障或事故。每个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并且所有进口化学品都必须符合越南法律关于化学品分类和标签的规定,同时遵守定期报告的义务。
  2. 越南发布的需要特别控制的化学品清单,包括根据国际公约的规定需要特别控制的危险化学品。这些化学品的进出口、临时进出口、再出口和过境等都必须获得许可证,并通过国家一站式门户网站申报。工业和贸易部向进出口化学品的组织、企业和个人签发、重新签发、更新、吊销进出口许可证。值得注意的是,需要特殊控制的化学品的买卖必须有控制表,并经买方、卖方确认。这些控制单据必须至少保存五年,并在要求时向主管当局出示。
  3. 对于有条件化学品,即政府规定目录中的危险化学品,获得化学品贸易资格证书的组织和个人在进出口、临时进出口、再出口和过境条件限制的化学品时,仍需要通过国家一站式门户网站申报。对于非名录化学品,即政府目录中未明确列出的化学品,企业同样需要通过该门户网站进行申报。
  4. 新化学物质只有在国家主管机构或国家化学品数据库注册后才能投入使用和市场流通。新化学物质的登记档案包括:a)新化学物质登记申请;b)根据国际基础和应用化学学会(IUPAC)的指导方针命名新化学物质名称、化学品的化学式;c)据本法第47条的规定,新化学物质评估组织提供的化学品的物理、化学和危险性质信息;d)化学品的物理、化学和危险性质信息由本法第47条规定的与越南互认新化学物质的国家公布。而用于科研、安保、社会秩序安全的新化学物质注册档案包括:除本条第a点和b点规定的文件还需要提供关于化学品用途和使用时间的信息。在新化学物质注册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新化学物质相关化学品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每年向工业和贸易部报告。

 

  1. 在危险化学品方面,包括危险物质、危险物质含量高于规定水平的物质混合物。在这些化学品投入使用和市场流通前,生产和进口企业必须提供化学品安全卡。化学品安全卡包括以下内容:a)化学品识别和供应商信息;b)识别化学品的危险特性;c)关于物质成分的信息;d)医疗急救措施;đ)发生火灾时的补救措施;e)预防和应对事件的措施;g)使用、储存要求;h)暴露控制/个人防护设备要求;i)化学品的物理和化学性质;k)化学品的稳定性和反应性水平;l)关于毒性信息;m)生态信息;n)关于处置的信息;o)运输时的信息;p)法律信息;q)其他必要信息,包括制定和校准化学品安全单时的信息。

此外,广告化学品、产品、含有有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货物必须符合广告法和电子商务法律的规定。化学品、产品、含有有毒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货物的广告必须附有化学品安全卡、化学品危险和有毒特性的警告信息以及防止此类产品和货物有害影响的说明。

产品投入使用和市场流通前,生产和进口化学品的企业有责任进行化学品的分类和标签,详细内容包括:化学分类按照技术规则和说明书进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化学品的标签按照产品标签法进行;危险化学品标签按照产品标签法和全球化学品分类和标签统一制度指南进行。市场流通的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以下要求:a)符合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要求;b)化学品储存设施在运输、保存、储存过程中不泄漏、不扩散化学品;c)不被内部化学物质腐蚀或破坏; d)遵守主管部门颁布的包装技术法规或国家主管部门公布和实施的国际准。

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越南作为一个重要的国际市场,对化学品的监管越来越严格。企业必须保持警觉,确保产品符合接收国的法律法规,从而维护贸易的顺畅和企业的良好声誉,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预计越南《化学品法》(修正案)将在2025年正式通过并生效,企业需要提前做好准备,以适应新的法规环境。瑞旭集团将继续密切关注越南政府发布的法规细节,评估这些变化对企业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帮助合作伙伴及时调整其运营策略,确保与新法规的一致性,助力企业在越南市场上的持续合规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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