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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批准4种食品包装材料添加剂

来源 未知 作者

中国卫生计生委2014年1月6日发布2013年第8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的规定,批准3,4-二乙酰氧基-1-丁烯等4种物质为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新品种,环氧丙烷改性的乙烯-乙烯醇聚合物为食品包装材料用树脂新品种,十八酸钴盐等3种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具体信息见下表:

4种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新品种

产品名称CAS号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特定迁移量或最大残留量
3,4-二乙酰氧基-1-丁烯18085-02-4塑料:EVOH、PVOHEVOH:6.73%
PVOH:10.79%
0.05(SML)(3,4-二乙酰氧基-1-丁烯及其水解产物3,4-二羟基-1-丁烯)
N-乙烯基甲酰胺的均聚物72018-12-31.0%--
N-乙烯基甲酰胺与乙烯胺的聚合物盐酸盐111616-55-81.0%--
氮化钛25583-20-4塑料:PET0.002%(20ppm)(使用限制条件:使用温度<100℃)--

1种食品包装材料用树脂新品种

产品名称CAS号特定迁移量或最大残留量备注
环氧丙烷改性的乙烯-乙烯醇聚合物482589-30-012 (SML,以乙酸乙烯酯计);ND(环氧丙烷);
1 (QM,以环氧丙烷计)
作为单次或重复使用的食品包装内侧的非直接接触食品层,和食品间有一层或多层已批准使用的材料分隔。该树脂单独使用时,厚度不超过50μm;与其他EVOH混合使用时,最大使用量不超过30%,厚度不超过(50/x%)μm,其中x%为PO改性EVOH在混合物中的比例。

3种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

产品名称CAS号扩大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特定迁移量或最大残留量
十八酸钴盐13586-84-0塑料:EVOH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05(SML,以钴计)
亚磷酸三(2,4-二叔丁基苯)酯31570-04-4PEI(聚醚酰亚胺树脂)0.30%--
硬脂酸57-11-4塑料(我国已批准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塑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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