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2日,中国台湾EPA新增列管3类15种关注类化学物质,包括食品安全隐患化学物质5种、新精神活性物质2种及易制爆化学物质8种,并对其制造、进口、贩卖、使用、贮存及运输等活动进行管控。运作这类化学物质的需在2024年2月1日前取得许可文件。
台湾EPA表示,本次公告中食品安全隐患化学物质“四氧化三铅”(俗称铅丹),2020年8月台中中医诊所曾将“四氧化三铅”混入禁药硃砂,倘若长期摄入,将累积于骨骼中造成铅中毒,导致运动失调、癫痫、昏迷、脑病等神经病变或肾脏、心脏、生殖系统及内分泌系统等多种器官损伤;为维护民众健康,本次环保署将四氧化三铅公告为关注化学物质,希望能透过源头管制,避免类此事件发生。
另本次公告中食品安全隐患化学物质,包括为缩短皮蛋制程曾大量添加的“一氧化铅”、为冒充臭豆腐硫化物气味所添加的“硫化钠”及添加于乳制品或酱油以延长保存期限的“硫氰酸钠”及“β-荼(萘)酚”。
EPA本次并筛选曾被国际恐怖分子使用的硝油炸药原料“硝酸铵钙”,及国内爆炸犯罪案件曾拆解爆竹烟火类原料,制成土制炸弹,包括“过氯酸铵”、“过氯酸钠”、“硝酸钠”及“硝酸钙”等;“硝基甲烷”及“叠氮化钠”遇高热或碰撞易发生猛烈爆炸;“磷化铝”易与水或酸发生剧烈反应产生磷化氢,在高温时会自燃并与氧化剂反应引起爆炸,考量上述8种易制爆化学物质恐造成公共安全威胁及危害人体健康,依据物质特性列为具有危害性的关注化学物质。
EPA为防范青少年身体健康受新精神活性物质威胁,参据各国通报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的物质清单,优先列管未公告为毒品的“1,4-丁二醇”及“海罂粟硷”为关注化学物质。
EPA指出,食品安全隐患化学物质及新精神活性物质皆以4要(要核可、要标示、要网路记录、要按月申报)2禁止(禁网路交易、禁无照运作)管制制造、输入、贩卖、使用及贮存等运作行为,且食品安全隐患化学物质须另于包装容器上以中文记明“禁止用于食品”; 易制爆化学物质则以5要(要核可、要标示、要网路记录、要按月申报、要预防应变)2禁止(禁网路交易、禁无照运作)管制制造、输入、贩卖、运送、使用及贮存等运作行为,倘运作总量达分级运作量,运作人则应依事故预防及紧急应变专章规定,提报危害预防及应变计画、投保责任保险、专业应变人员训练、组设联防组织、备有应变器材及侦测与警报设备、申报运送表单,以达成化学物质风险管理目标。
EPA强调,该15种物质公告为关注化学物质后,随即禁止于网络等无法辨识交易当事人的平台贩卖,同时运作业者应于2024年2月1日前取得许可文件、完成标示、制作运作纪录定期申报及完成其他上述应办理事项,倘非原既有业者,则无缓冲期限。
公告附件查看:https://enews.ep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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