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学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做好《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2020版)》 执行工作的通知

来源 中国海事 作者

海事局,化学品,货物,危险,国际

各直属海事局: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102次会议通过了《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第40-20修正案,该修正案将于2022年6月1日起强制实施。为做好《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2020版)》(以下简称《国际危规(2020版)》)的执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危险货物一览表的主要修订。

1. 对危险货物一览表中“UN 0005武器弹药筒,带有爆炸装药”等400余个条目的特殊规定、包装导则及积载隔离代码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2. 新增“UN 0511电引爆雷管,可编程,爆破用(1.1B)”“UN 0512电引爆雷管,可编程,爆破用(1.4B)”“UN 0513电引爆雷管,可编程,爆破用(1.4S)”和“UN 3549 A类医疗废弃物,对人感染的,固体的或A类医疗废弃物,仅对动物感染的,固体的(6.2)”4个新条目。

(二)特定货物运输条件的主要修订。

1. 对运输过程中在用或计划使用的含有危险货物的设备,如集装箱温度记录仪、集装箱射频识别仪(RFID)等,新增5.5.4章并明确了该类设备的构造要求和免除条件。

2. 对于锂电池运输的修订:一是将5.2.1.10.2中锂电池标记的最小尺寸由“120 mm宽×110 mm高”调整为““100 mm宽×100 mm高”;二是在特殊规定SP376中明确了“损坏或有缺陷的锂电池”的定义;三是在包装导则P903中明确了“同时含有装在设备中和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电池或电池组”的包装要求。

3. 对“UN 1361炭,来源于动物或植物”及“UN 1362炭,活性的”条目中的第17栏“特性与注意事项”进行了修订,明确以上条目的适用范围。

(三)单证及主管机关批准要求的主要修订。

1. 在5.4.1.4.3.6中明确对于具有第3类副危险性的液体,在运输单证中须标明闪点。

2. 在5.4.1.5.18中明确对于装有冷冻液化气的可移动罐柜,在运输单证中须注明冷冻维持的结束日期。

3. 新增特殊规定SP975并替代特殊规定SP76,明确“UN 2249二氯二甲醚,对称的”等条目的主管机关批准要求。

4. 在4.1.9.2.4中明确表面污染物体(SCO-III)的运输条件和多方批准要求。

二、相关的管理要求

(一)加强对新版规则实施的宣贯。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国际危规(2020版)》的宣贯,通过座谈、走访、窗口宣介、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宣传《国际危规(2020版)》的实施时间,促进辖区内危险货物托运人、承运人、港口经营人以及水路危险货物从业人员等掌握《国际危规(2020版)》的修订内容,做好准备工作。

(二)加强船载危险货物监督管理。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自2022年6月1日起按照《国际危规(2020版)》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受理审批,并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对于本次修订较大的炭产品、锂电池以及爆炸品等重点货物,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重点研究,准确把握新要求,切实做好《国际危规(2020版)》的执行工作。

(三)做好“一网通办”平台维护更新。请辽宁海事局配合“一网通办”平台开发单位,根据《国际危规(2020版)》强制实施时间节点,提前做好平台维护和更新准备工作,保障平台更新不断不乱。

各单位在执行《国际危规(2020版)》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部海事局危防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2年2月10日


相关推荐:

我们的服务: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化规通”!聚焦中国, 放眼全球, 关注化学品合规风险,全球REACH、禁限用物质、下游产品应用法规、危化危货、供应链合规和双碳,最新一手资讯。

化规通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