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学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专家详解如何通过“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降低在中国的运输成本

来源 瑞旭技术 作者

对于一种化学品,如果是危险货物,在运输的时候必须符合相应的包装和运输要求,会较大增加企业的物流成本。然而,对于少量运输的危险货物,联合国危险运输规章范本规定,如果数量和包装符合相关的有限数量(Limited quantities)或者例外数量(Excepted quantities)标准,就可以免除很多相关的运输规定,为运输这类物质提供极大的方便,甚至某种程度上相当于普通货物。

我们国家也在2012年7月31日发布了两个重要的国标文件GB 28644.2-2012 《危险货物有限数量及包装要求》以及GB 28644.1-2012 《危险货物例外数量及包装要求》,并与201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意味着这些危险货物可以免除很多危险货物货物的运输要求,有效降低企业的运输成本。

具体应该怎么操作,才能满足中国的相关法规要求,瑞旭专家就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进行重点分析。

  1. 适用的危险货物
参考GB28644.2-2012 表1,其中列出了所有在中国允许采用有限数量运输的危险货物。通常如果包装组别是I类,就无法采用有限数量来运输。有限数量表的例子见下文:
表1 危险货物有限数量表
联合国编号中文名称和说明英文名称和说明类别或项别有限数量
1002压缩空气AIR, COMPRESSED2.2120 mL
1006压缩氩ARGON, COMPRESSED2.2120 mL
1009溴三氟甲烷(制冷气体 R 13B1)BROMOTRIFLUOROMETHANE (REFRIGERANT GAS R 13B1)2.2120 mL
1013二氧化碳CARBON DIOXIDE2.2120 mL
1018二氟氯甲烷(制冷气体 R 22)CHLORODIFLUOROMETHANE
(REFRIGERANT GAS R 22)
2.2120 mL

  1. 运输数量
采用有限数量运输应采用内外包装组合形式,单一内包装所装载的数量不可超过GB28644.2-2012 表1中规定的有限数量上限。
  1. 包装的要求
外包装通常包件总毛重不超过30kg,如果是玻璃、瓷器等易碎品作为内容器,包件总毛重不超过20kg。
以有限数量包装的不同危险货物可以放在同一个外容器中,条件是发生渗漏时它们不会发生危险反应。
  1. 标记要求 (大小至少10cm*10cm)

  1. 运输单证要求
航空运输或者水路运输情况下,运输单证上应写入”有限数量”或者”LTD QTY”,其他运输方式无需适用规章范本对运输单证的要求。
  1. 适用的危险货物
参考国标GB 28644.1-2012表2,其中列出了所有在中国允许采用例外数量运输的危险货物。
表2 危险货物例外数量表
联合国编号中文名称和说明英文名称和说明类别或项别例外数量
1002压缩空气AIR, COMPRESSED2.2E1
1006压缩氩ARGON, COMPRESSED2.2E1
1009溴三氟甲烷(制冷气体 R 13B1)BROMOTRIFLUOROMETHANE (REFRIGERANT GAS R 13B1)2.2E1
1013二氧化碳CARBON DIOXIDE2.2E1
1018二氟氯甲烷(制冷气体 R 22)CHLORODIFLUOROMETHANE
(REFRIGERANT GAS R 22)
2.2E1
1020五氟氯乙烷(制冷气体 R 115)CHLOROPENTAFLUOROETHANE
(REFRIGERANT GAS R 115)
2.2E1
10211-氯-1,2,2,2-四氟乙烷(制冷气体 R 124)1-CHLORO-1,2,2,2-TETRAFLU-OROETHANE(REFRIGERANT GAS R 124)2.2E1

  1. 运输数量
根据GB 28644.1-2012表2的UN编码对应的例外数量编码,参考表1例外数量编码所分别对应的内容器和外容器的最大装载量,就是每个包件允许的最大运输量。另外,任何货运车辆、铁路货车或多式货运集装箱所能装载的以例外数量运输的危险货物包件,最大数量不应超过1000个。

表1,例外数量编码E1~E5的含义
编码每件内容器的最大净装载量(固体为g,液体和气体为mL)每件外容器的最大净装载量(固体为g,液体和气体为mL,在混装的情况下为g和mL之总和)
E1
E2
E3
E4
E5

  1. 包装要求
以例外数量运输的时候应采用内容器,每个内容器应牢靠装在带衬垫材料的中间容器中,以确保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不会破裂、穿孔或内装物泄漏。中间容器应牢靠地包装在坚固、硬质的外容器内(木材、纤维板或其他同样坚固的材料).
准备运输的完整包件,包括内容器,装载固体物质不小于其容量的95%,或者液体物质不小于其容量的98%,经测试并做适当记录,表明能够承受以下试验,而不发生任何内容器的破裂或泄漏,不严重影响其使用:
  1. 从1.8m的高度向坚硬、无弹性、平坦而水平的表面跌落:
  2. 向上表面施加压力24h,力度相当于同样包件垛高3m的总质量(包括试验样品)
  1. 标记要求

  • 运输类别或者项别
** 如果包件没有在其他位置显示发货人或收货人的姓名,则在此处显示。
  1. 运输单证要求
危险货物以例外数量运输时,危险货物单证应注明“例外数量的危险货物”,并注明包件的数量。

当前现状
根据我们和一些客户的沟通结果,有很多企业尤其是外企在具体运输的过程中,已经采用了有限数量来降低运输成本。然而,在执法过程中,有些路政部门没有意识到上述两个国标的生效,反而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危险货物来运输,需要企业和执法部门进行细致的沟通,这个也是相关法规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面临的问题。随着上述两个国标的实施,企业在符合相关豁免的情况下,就可以采用上述的方式尤其是有限数量方式运输危险货物,可以节省大量的运输成本,这是大势所趋。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化规通”!聚焦中国, 放眼全球, 关注化学品合规风险,全球REACH、禁限用物质、下游产品应用法规、危化危货、供应链合规和双碳,最新一手资讯。

化规通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