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多地发布了化妆品抽检通告。广东省抽检459批次化妆品,不合格样品5批次;云南省抽检100批次化妆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福建省专项检查共检查30家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其中1家生产企业已停产,1家生产企业涉嫌未按备案的配方组织生产,其余28家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已责令限期整改;江西省抽检化妆品,不合格样品9批次;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对5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1.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的通告-不合格样品5批次
2021年11月9日根据广东省2021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安排,本期涉及全省459批次化妆品的抽样检验信息,不合格样品5批次,主要问题有:产品标签标识与批件一致;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超标;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针对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化妆品,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省内各相关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有关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数量和流向,并将相关信息通报产品流向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不合格产品1批次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管理原则,结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要求,扎实组织开展了2021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此次监督抽检共计6类产品100批次。经检验,合格产品99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涉事问题为“菌落总数超标”。
3.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结果公示-涉事企业30家
2021年11月12日按照国家药监局的部署,福建省药监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未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配方工艺组织生产、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和超量使用限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守护儿童用妆安全。
本次专项检查共检查30家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1家生产企业已停产,1家生产企业涉嫌未按备案的配方组织生产,已对其立案查处。28家生产企业存在缺陷项,要求企业限期整改,还对其中1家企业实施了相关责任人约谈。
4.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4期化妆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不合格样品9批次
为加强化妆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化妆品产品使用安全有效,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2021年度全省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持续对全省化妆品生产、流通环节实施了监督抽样检验。本期对已核实的9批次不合格化妆品进行公告。这9批次产品均为染发类产品,涉及染发剂标签标识不合规。
5.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5家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宁药监函发〔2021〕40号)要求,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力汇(中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中英阿诺康(宁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艾伊生物工程研发有限公司、宁夏藻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宁夏欣发宝养发有限公司实施了监督检查,并于2021年11月19日发布检查情况。这5家企业处于未生产状态,并已连续3个月以上停产。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在复产前2周应向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复产报告。
具体产品信息可参见地方局发布的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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