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化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婴儿润肤露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12号)

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

婴幼儿类,润肤露,化妆品,不合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抽检了婴幼儿类化妆品1011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10批次,仅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华妮透明美容香皂有限公司生产的宝贝可爱婴儿润肤露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超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停止销售该批次产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上海华妮透明美容香皂有限公司和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特此通告。

附件: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婴儿润肤露不合格信息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8年1月9日

附件: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婴儿润肤露不合格信息

序号称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名称标称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地址被采样
单位名称
被采样
单位地址
样品名称包装规格批号/生产日期/限期使用日期生产地所在省/市标称卫生许可证号/标称批准文号/备案号检验机构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备注
1上海华妮透明美容香皂有限公司;委托方: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区书敏路209号;委托方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萃路1855号营口爱满多商贸有限公司万达分公司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1号宝贝可爱婴儿润肤露50gKIKA/20180609上海(2011)卫妆准字06-XK-0005号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菌落总数630CFU/g限值≤500CFU/g
相关链接: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妆合规”!跟踪化妆品最新产品安全与法规监管动态, 深入洞察化妆品研发与上市信息, 集萃行业大咖独家观点,获得最新一手资讯。

妆合规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我们
杭州总部:+86 571 87206546
上 海:+86 21 5077 8970
联系我们
杭州总部:+86 571 87206546
上 海:+86 21 5077 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