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们防晒防的是紫外线。紫外线对人的危害主要表现为晒后皮肤灼伤,显得干燥、粗糙、易生皱纹,严重时还可能会诱发皮肤癌。
紫外线按波长分为UVA (320nm - 400nm), UVB (275nm – 320nm) ,UVC (200nm – 275nm)和UVD (100nm – 200nm)。
UVA波段: 又称为长波黑斑效应紫外线。穿透力强,日光中含有的长波紫外线有超过98%能穿透臭氧层和云层到达地球表面,UVA可以直达肌肤的真皮层,破坏弹性纤维和胶原蛋白纤维,将我们的皮肤晒黑。虽然UVA不易晒伤皮肤,但容易引起皮肤老化及病变。
UVB波段:又称为中波红斑效应紫外线。日光中含有的中波紫外线大部分被臭氧层所吸收,只有不足2%能到达地球表面。UVB紫外线对人体具有红斑作用。
UVC波段:又称为短波灭菌紫外线。穿透力弱。日光中含有的短波紫外线几乎被臭氧层完全吸收,不能到达地球表面。
UVD波段:又称为真空紫外线。
简单来说, UVB导致“晒斑” ;UVA导致“晒黑” 。
SPF值
SPF (Sun Protection Factor), 即日光防护系数,是指在涂有防晒剂防护的皮肤上产生最小红斑与未加任何防护的皮肤上产生相同程度红斑所需能量之比值。简单说来,它就是皮肤抵挡紫外线的时间倍数。SPF是测量防晒品对紫外线中UVB的防御能力的检测指数。以SPF30为例,假设裸晒15分钟产生红斑,理论上,涂上SPF30的产品后,产生红斑的时间可以延长至450分钟(15*30)。
PA值
PA (Protection Factor of UVA, PFA 或PA), 即UVA防晒系数,指的是防止UVA的有效程度指标。以最小持续性黑化量来测试UVA的防护能力。最小持续性黑化量(Minimal persistent pigment darkening dose ,MPPD):即辐照后2 ~4 小时在整个照射部位皮肤上产生轻微黑化所需要的最小紫外线辐照剂量或最短辐照时间。国内引用UVA 防护指数PFA来测量(Protection factor of UVA ):即引起被防晒化妆品防护的皮肤产生黑化所需的MPPD与未被防护的皮肤产生黑化所需的MPPD之比,为该防晒化妆品的PFA值。以PA+为例,对应的 PFA值为2-3,代表可延缓2-3倍晒黑时间。
标识和宣传UVA防护效果或广谱防晒是防晒化妆品近年来重要的发展趋势之一,我国现行法规对PA等级的最高限级也较2010年法规进行了相应调整。
在全球,防晒化妆品竞争激烈,为了提升市场竞争力,各品牌竞相开放高SPF产品,致使许多国家不得不采取措施,对防晒化妆品的SPF值作出上限规定。在我国,防晒化妆品市场在近几年发展迅速,防晒产品性能普遍增加,SPF值普遍提高,从而我国在防晒化妆品的产品标识上也做了适当调整,在2010年印发的《化妆品技术审评要点和化妆品技术审评指南》中规定,防晒产品的SPF值最大只可标注SPF30+。而在2016年发布的《防晒化妆品防晒效果标识管理要求》中提高了SPF最大值的规定,一些拥有超强防护效果的产品,最高将标识SPF50+。这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同时也增加了PA等级为PA++++。
《化妆品技术审评要点和化妆品技术审评指南》 | 《防晒化妆品防晒效果标识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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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技术审评要点和化妆品技术审评指南》 | 《防晒化妆品防晒效果标识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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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水性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去阳光充足的海边享受阳(bao)光(shai),人们对于防晒产品的防水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了。在我国现行法规中规定,防晒化妆品未经防水性能测定,或产品防水性能测定结果显示洗浴后SPF值减少超过50%的,不得宣称防水效果。而宣称具有防水效果的防晒化妆品,可同时标注洗浴前及洗浴后SPF值,或只标注洗浴后SPF值。
化学防晒与物理防晒
防晒化妆品的防晒机理基于产品配方中所含的防晒功效成分,即防晒剂。防晒剂大致可分为紫外线吸收剂(化学性防晒剂),紫外线屏蔽剂(物理性防晒剂)和各种抗氧化或抗自由基的活性物质。
化学性紫外线吸收剂 | 物理性紫外线屏蔽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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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法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列明,现阶段认可的化妆品准用防晒剂为27种。
除化学性和物理性防晒剂外,还有多种抵御紫外辐射的生物活性物质,包括维生素类及其衍生物、抗氧化酶类以植物提取物等。这些物质很少被当做防晒剂看待,但这些物质在抵御紫外辐射中同样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