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行业禁业名单又添新人。今日,广东药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由于在儿童化妆品中被检出禁用物质“氯倍他索丙酸酯”等,且金额较大,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生产负责人三方都被禁业。而这,已经是今年广东曝光的第3起禁业案。
禁业!企业、法人、生产负责人集体受罚
新条例之下,国家对化妆品监管空前,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的违禁添加尤其成为重中之重,禁业处罚更是成为一种常态化监管。
广东药监局今日最新发布了一则对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恒澜)的禁业处罚,从案件详情看,主要有两大问题:
第一, 儿童化妆品违禁添加激素等物质。据处罚书,广州恒澜生产了3批次(批号分别为:20220104、HLFC1201、HLFC1502)“婴贝萱婴肤霜”和1批次(批号为:20211109)“婴康益生元身体乳”,被检出化妆品禁用物质“氯倍他索丙酸酯”、“卤倍他索丙酸酯”和“赛庚啶”。以氯倍他索丙酸酯为例,国家药监局明确此为糖皮质激素类物质。长期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的化妆品可能导致面部皮肤黑斑、萎缩变薄等问题,还可能出现激素依赖性皮炎。
截自广东药监局官网
第二,金额超过15万元,涉嫌构成犯罪。据处罚书,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共5个月时间,广州恒澜先后生产3批次“婴贝萱婴肤霜”共12531盒。并于2021年11月9日生产了300瓶婴康益生元身体乳。
以上4批次儿童化妆品总货值为212667元。处罚书称,因涉案产品货值超过15万元,涉嫌构成犯罪,故该案被移送公安机关。
另经查明,广州恒澜在生产涉案产品过程中,没有执行原料及包材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
鉴于广州恒澜在儿童化妆品中使用禁用化妆品原料,且金额较高,该企业最终被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取消化妆品产品备案以及禁业10年。与此同时,广州恒澜企业法定代表人吴显斌和生产负责人曾某也被处以终身禁业,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据公开信息,广州恒澜于2017年成立,公司以生产儿童化妆品和部分成人护肤品为主,截止到今年6月,该公司尚有新产品备案,不过如今都已注销。
在此次处罚之前,广州恒澜受托生产的“戒之馆婴臀膏”同样因为检出倍他米松和环丙沙星被广东药监局通报。
截自国家药监局普通化妆品备案平台
一年11张禁业令,违禁添加成雷区
据青眼不完全统计,自去年9月底至今一年有余,化妆品行业已开出至少11张“禁业令”。而且,此次广州恒澜被罚距离上一个案件只间隔了不到2个月。
除了两张禁业令是因为销售假冒化妆品,其他均因为违禁添加,并且多涉及儿童化妆品。为何违禁添加屡禁不止?有资深行业人士认为,“激素、药物比一般化妆品成分起效要快,消费者看到效果就会想去回购,这也就会给企业带来最直接的收益。”
“不要贪效果,要有良知”,多位从业者一致发出感慨。某工厂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绝大多数工厂没能力检测重金属、激素,但在选原料时还是应该加以辨别,不能盲目追求效果和低价。”他提醒,“那些吹得天花乱坠的尤其要警惕。”
博贤(广东)实业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曾万祥也认为,执法严了才能让美妆行业走向法治、走出低质低价“死胡同”。
生产负责人要担责
在广州恒澜这起案例中,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是,首次有生产负责人被禁业。值得一提的是,去年曾有企业的质量安全负责人被处罚。这些案件无不在提醒企业,处罚到人不是一句玩笑话。
值得一提的是,新条例中处罚到人的这个“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这几起处罚案、禁业案,可以更具体地知道质量安全负责人、生产负责人都是监管对象。
由于是首次生产负责人被禁业,因此不少从业者感慨,工厂厂长是“高风险职业”“要挑对老板了”。那么,生产负责人如何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规避风险?对此,多位业内人士认为,知法守法是最重要的一条,要有安全分析预判能力和决策能力,并且有能力建立和完善企业化妆品生产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做到各项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可追溯。
曾万祥也建议,生产负责人要熟悉化妆品各项法规中有关“化妆品生产管理要求”的事项,制定各项管理标准、操作流程、管理制度等,有法可依、按规做事,知法才不会犯法。其次,要坚持生产管理过程中工作的“原则和底线”,敢于和善于提出合规合纪的管理意见和建议。最后要坚决与质量部门一起坚持产品质量“至高无上”准则去管理和指导生产管理工作。
当然,有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认为,生产负责人统筹生产各环节,不可能置身之外,“如果明知而为,罚得不冤。”也有人推测,“生产负责人被禁业也可能是虚假陈述事实,不配合执法。”
“老板肯定有责任,要么明知默许,要么被某个环节蒙蔽,但这些也都是老板要考虑的事”,有行业人士也表示,这不仅仅是生产负责人的责任。
总之,在新的法规监管体系下,老板、质量安全负责人、生产负责人等核心人员的利害一致,休戚相关,切莫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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