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局化妆品监管处处长郑菊香现场解读
近日,北京食药监局对乐蜂网仓库进行检查时,发现有大量进口面膜产品存在“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标签不规范”的情况。随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正在进入密集创新和快速扩张的新阶段,化妆品网络零售市场已经成为新的主导市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和地方药监局推出一系列管理政策,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及时下热门的网购方式均增加了监管内容,确保网购化妆品的安全性。去年11月CFDA发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今年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布《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送审稿)。新出台的这些化妆品法规均对网络化妆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作出严格要求。
比较旧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新版新增加许多新内容:
- 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推行实名登记
- 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 明确指出企业主体责任原则、行业自律原则、社会监督、3大基本原则
- 化妆品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有效期5年
- 违法生产行为最高罚款额高至10倍货值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规明确指出(1)网络第三方平台若未尽到相关义务,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入网化妆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2)消费者通过网络第三方平台购买化妆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生产经营者要求赔偿。第三方平台不能提供生产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第三方平台赔偿。赔偿后,有权向生产经营者追偿。
在这样日趋严苛的新规下,化妆品相关企业如何应对,网络化妆品到底如何才能合规?针对网售化妆品监管新规, 2015年6月10日在上海举办的首届亚太化妆品法规峰会(SCRA 2015)特邀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局化妆品监管处处长郑菊香对“如何监管中国网络化妆品市场”进行专题讲解,对网络化妆品监管趋势进行分析和指导,届时欢迎您的莅临。
HOT!第一届亚太化妆品法规峰会2015 (6.10;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