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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28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等意见的通知

来源 中检院 作者

中检院,禁用原料,化妆品,化妆品原料,毒性试验,征求意见稿

2023年6月12日,中检院发布关于公开征求《28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等意见的通知,就相关内容总结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技术标准,中检院组织制定了《28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征求意见稿)等7个试验方法(见附件1-7),并对化妆品中比马前列素等5种物质进行了风险评估,拟将其纳入禁用原料目录(见附件8)。以上试验方法及禁用原料目录更新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9),并于2023年7月15日发送电子邮件至hzpbwh@nifdc.org.cn。

附件:

1. 28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doc

2. 90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doc

3. 扩展一代生殖发育毒性试验(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docx

4. 两代生殖发育毒性试验(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docx

5. 皮肤吸收体内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doc

6. 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急性毒性分级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doc

7. 体外皮肤变态反应 U937细胞激活试验(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docx

8. 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增补表.docx

9. 意见反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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