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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检院发布关于征集《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修订建议的通知

来源 瑞旭集团 作者


2020年10月26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化妆品检定所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安全监管,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要求,拟对《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进行修订,现公开征集修订建议。

一、征集要求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相关行业协会、生产企业以及科研机构均可就《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年版)中原料的安全性及命名的准确性,提出修订建议。

1.就原料的中文名称和INCI名称/英文名称提出相关修订建议(具体见附件1)。

2.根据原料的安全性提出相关修订建议,包括建议修订的原因、相关安全性资料等(具体见附件2)。

二、征集方式

(一)请在本网页下载并填写《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年版)修订建议表(见附件1和2)。

(二)将填好的修订建议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hzpbwh@nifdc.org.cn。

(三)征集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

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刘敏

(二)联系电话:010-67095929

(三)邮箱:hzpbwh@nifd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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