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0,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聘任的国家化妆品检查员名单的通知,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为加强化妆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针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飞行检查。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飞行检查工作,加强化妆品检查员管理和培训,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作安排,经系统培训、综合考评,聘任刘泽龙等44人为国家化妆品检查员,现予公布。 附件:国家化妆品检查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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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聘任的国家化妆品检查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 质检总局
作者 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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