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1岁以上人群特医全营养食品的能量密度及三大供能营养素分析

来源 瑞旭集团 作者

为了企业更好的了解1-10岁人群和10岁以上人群的特医全营养配方食品特性,本文主要从全营养食品的能量密度、三大宏量营养素的供能比以及三大宏量营养素的主要来源选择等方面对1-10岁和10岁以上人群的已注册全营养配方食品进行分析。

截至2022年9月已注册的1岁以上特医全营养配方食品共计21款。其中,有5款适用于1-10岁人群的,16款适用于10岁以上人群,其能量密度及三大宏量营养素的供能比详见下表。

表1  21款全营养配方食品能量密度及三大营养素供能比汇总

特医,全营养,能量密度,供能比,原料选择,分析

备注:a能量密度参照产品标签说明书的说明进行计算修约而得。

b三大营养素供能比参照产品标签说明书中100mL的标注计算修约而得。

 1、能量密度分析

在特殊人群的营养治疗中,能量供应是首要的,必须首先满足能量的供应,而后补充的蛋白质才能被充分利用,从而改善氮平衡。《肠内营养临床药学 共识(第二版)》【1】指出,临床常用的肠内营养制剂的能量密度从 0.9 kcal/mL、1 kcal/mL、1.3 kcal/mL 到 1.5 kcal/mL 不等。

  •  1-10岁人群

根据GB 29922对营养密度的要求,适用于1-10岁人群的全营养配方食品能量密度不小于0.6 kcal/mL。5款已注册产品的能量密度最小为0.8 kcal/mL,最大为1 kcal/mL,1-10岁人群的全营养配方食品能量密度跨度较小,且基本集中于1 kcal/mL。

  • 10岁以上人群

根据GB 29922对营养密度的要求,适用于10岁以上人群的全营养配方食品能量密度不小于0.7 kcal/mL。结合图1可知10岁以上人群的全营养配方食品能量密度主要集中在0.8-1.0 kcal/mL范围内,占比81%。16款产品的能量密度跨度较大,最小为0.8kcal/mL,最大为1.4kcal/mL,两者相差1.75倍。不同能量密度的产品涌现可适用于更多适用人群的个体差异需求,便于医生或临床营养师对特医食品的选择。

特医,全营养,能量密度,供能比,原料选择,分析

图1  10岁以上全营养配方食品能量密度分布图

2、 三大供能营养素分析

全营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营养需求,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作为人体三大供能营养素缺一不可。

  • 1-10岁人群

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2013版)【2】推荐量计算,1-10岁人群碳水化合物供能比约为50%-65%,蛋白质供能比约为12%-15%,脂肪供能比约为25%-35%。DRIs将1-10岁人群细分为1-3岁、4-6岁、7-10岁三个阶段,每阶段的供能比均有差别,年龄越小,蛋白质及脂肪供能占的比例越大,碳水化合物供能越小,随着年龄的增加三大营养素供能比例逐渐趋于成人推荐量。

  • 蛋白质

1-10岁人群处于生长发育高峰时期,对蛋白质需求较高。GB 29922规定1~10岁人群的全营养配方食品中蛋白质的含量应不低于0.5g/100kJ,折算为蛋白质供能比≥8.5%。 5款已注册产品的蛋白质供能比最小值为11.9%,最大值为16%。

  • 脂肪

5款产品的脂肪供能比均在DRIs的推荐范围内,其中最小值为32.8%,最大值为34.9%,变化区间相对较小,且全部集中于30%-35%范围内,可能主要考虑了低年龄段人群对脂肪的较高需求。

     1)亚油酸

亚油酸属于人体必需脂肪酸,GB 29922规定适用于1~10岁人群的全营养配方食品中亚油酸供能比应不低于2.5%,5款已注册产品的亚油酸供能比最小值为3.0%,最大值为7.9%。

     2)α-亚麻酸

α-亚麻酸属于人体必需脂肪酸,GB 29922规定适用于1~10岁人群的全营养配方食品中α-亚麻酸供能比应不低于0.4%,5款已注册产品的α-亚麻酸供能比最小为0.5%,最大为0.8%。

  • 碳水化合物

5款产品中碳水化合物供能比最小为47.2%,最大为54.7%,主要集中于50%-55%范围内。供能比小于50%的可能更加考虑低年龄段的膳食需求,增加其蛋白质和脂肪供能比。

  • 10岁以上人群

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2013版)推荐成人碳水化合物供能比为50%-65%,蛋白质供能比为10%-15%,脂肪供能比为20%-30%,其中10-17岁人群的推荐量也在该范围内。年龄越小,蛋白质及脂肪供能占比相应偏高。

  •  蛋白质

GB29922规定10岁以上人群全营养配方食品的蛋白质含量不低于0.7g/100kJ,折算为蛋白质供能比不低于11.9%。DRIs的推荐量是10%-15%。不同个体对于蛋白质储存和代谢情况的不同决定他们对于蛋白质的不同需求。结合图2可知,16款产品蛋白质供能比最小值为13.7%,最大值为20.1%,主要集中于15.3%-16.9%,其中13款产品的蛋白质供能比均大于15%,由此可见10岁以上人群全营养配方食品的蛋白质供能比普遍较高。

特医,全营养,能量密度,供能比,原料选择,分析

 图2  10岁以上产品蛋白质供能比分析图

  • 脂肪

脂肪不仅是主要的供能物质,也是构成人体细胞的重要组成成分。DRIs对成人脂肪供能比的推荐量为20%-30%。有研究指出,平衡标准型配方制剂中,脂肪的供能占比约占总能量的27-35%【3】。目前,16款已注册产品脂肪供能比最小值为14.3%,最大值为39.5%,区间跨度较大,结合图3可知脂肪供能比主要集中在28.3%-35.3%范围内。

特医,全营养,能量密度,供能比,原料选择,分析

 图3  10岁以上产品脂肪供能比分析图

     1)亚油酸

GB 29922规定适用于10岁以上人群的全营养配方食品中亚油酸供能比应不低于2.0%,16款已注册产品的亚油酸供能比最小值为2.8%,最大值为7.2%,结合图4可知亚油酸供能比主要集中于2.8%-4.7%范围内。

特医,全营养,能量密度,供能比,原料选择,分析

图4  10岁以上产品亚油酸供能比

     2)α-亚麻酸

GB 29922规定适用于10岁以上人群的全营养配方食品中α-亚麻酸供能比应不低于0.5%。16款已注册产品α-亚麻酸供能比最小值为0.6%,最大值为1.3%,由图5可知α-亚麻酸供能比主要集中于0.6%-1.0%范围内。

特医,全营养,能量密度,供能比,原料选择,分析

图5  10岁以上产品α-亚麻酸供能比

  • 碳水化合物

GB 29922对10岁以上人群全营养配方食品的碳水化合物占比并无要求。DRIs的推荐量是50%-65%。16款全营养配方食品中,碳水化合物供能比最小值为47.3%,最大值为71.0%,区间跨度较大,结合图6可知碳水化合物的供能比主要集中在47.3%-55.5%。

特医,全营养,能量密度,供能比,原料选择,分析

图6  10岁以上产品碳水化合物供能比分析图

3、 三大供能物料来源分析

1)碳水化合物:21款产品中碳水化合物来源主要为麦芽糊精、白砂糖、葡萄糖浆等原料,其中20款产品使用了麦芽糊精,麦芽糊精易被人体吸收、且具有良好的加工特性,应用广泛;白砂糖既能提供能量又可改善产品的口感,其使用频率亦不低。此外,膳食纤维方面,有10款产品使用了低聚果糖作为其膳食纤维来源。

2)蛋白质:21款产品的蛋白质主要来源为大豆分离蛋白粉、乳清蛋白粉、浓缩乳清蛋白粉、酪蛋白酸盐等优质蛋白。大豆分离蛋白是植物蛋白使用频率最高的原料。动物性蛋白均来自乳类蛋白,酪蛋白酸盐、乳清蛋白和浓缩乳清蛋白使用频率较高。

3)脂肪:21款产品的脂肪主要来源于植物油和中链甘油三酯。其中,葵花籽油和(低芥酸)菜籽油,使用频率较高,分别有19款和18款产品,其次选择中链甘油三酯的有10款产品。

三大供能物料的来源详见表2。

表2  三大供能营养素主要物料来源汇总

特医,全营养,能量密度,供能比,原料选择,分析

全营养配方食品可作为单一来源满足目标人群营养需求,且特医食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进行食用,不同全营养配方食品之间的营养素差异性可更好的满足不同食用人群的营养需求,也便于医生和临床营养师的选择。

参考文献

1.《肠内营养临床药学共识(第二版)》广东省药学会,今日药学,2017,27(6);

2.《中国居民膳食营养参考摄入量(2013版)》.中国营养学会 编著;

3. 陈莲珍,费小非,李璐等. 肠内营养制剂产品配方评价[J]. 临床药物治疗杂志,2019,17(4);

我们的服务: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CIRS食品合规互动”!实时传递最新食品监管法规动态,获取最热行业资讯,你想知道的最新一手资讯都在这里。

食品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我们
杭州总部:+86 571 89716577
上 海:+86 21 5077 8970
日本产品:+86 571 86057827
联系我们
杭州总部:+86 571 89716577
上 海:+86 21 5077 8970
日本产品:+86 571 86057827